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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银行职员借百万高利贷做生意 日息达5000元

杨维斌 罗双江

2013年08月16日11:02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前银行职员借百万高利贷做生意 日息达5000元

  南京一手机供货商实在撑不下去了,欠下千万元货款“跑路”被抓

  手机供货商朱某为丹凤街的多个手机商家供货,小有名气。但最近,他拿了多名商家的近千万货款突然跑路了。警方接到报案后在宿迁将朱某抓获,发现他这么多年看似成功的背后,其实一直被当初创业借的一百万高利贷压得死死的,这些年的奋斗其实都是在给放贷的打工。警方提醒,借高利贷就像饮鸩止渴,短时间能解渴,但时间长了就是致命的。

  案件 “富商”跑路被抓

  供货商携近千万手机款失踪

  8月2日下午,南京玄武公安分局经案大队,十多名男女焦急地来报案称被人骗了。他们是丹凤街手机市场的4家手机经销户,他们口中的骗子姓朱,是一名手机供货商。朱某在丹凤街手机市场很有名,为十多家商户供货。他卖的手机便宜,这些手机经营户都长期从他那里拿货。因朱某信誉一直很好,商户们从朱某处拿货都不签订合同,需要手机时,商户直接把型号、数量和货款开给朱某,第二天就能收到朱某发的货。

  8月1日,这4家商户共给朱某打了近千万的手机款,但次日却没有收到手机,打朱某的电话也关机。商户们意识到出问题了,有人立即跑到了朱某公司,发现大门紧闭,已经无人办公。有人到朱某家里找,但同样没人,夫妻俩都不见了。有人找到朱某的父母,老人表示他们也不知道朱某去了哪里。无奈之下,商户们只得向警方求助。

  警方调查发现账户已经提空

  接报案后,玄武警方立即抽调经案大队和新街口派出所警力展开侦查。通过银行查询朱某账户,民警发现他的账上根本没有钱了。近千万的货款去了哪里?经过走访朱某的员工、朋友等,民警得知此前朱某就一直在外面借钱,连手底下员工的钱都借。不过,就在8月1日晚上,他还掉了部分员工的欠款。“他应该是没钱了才跑路的。”民警分析认为。

  就在警方对朱某展开调查的时候,一家电商的负责人林光也向警方报案。据林光反映,朱某是大客户,一直在他家拿货,双方合作的时间长了以后,朱某还要求晚一天给付货款,林光答应了。8月1日这天,朱某说好要付上次的1000多万元货款,可他只付了600万元,还有400多万元没给,林光只得暂停了朱某新的供货要求。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无法联系上朱某了。

  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警方艰苦守候了一个星期,终于在宿迁一出租屋内将朱某抓获,此时他身上只剩下10万元。出逃前,朱某告诉妻子,自己被人逼债,如果不走就会被砍死。于是,他妻子便跟着他一起逃到了宿迁。

  真相 “光鲜”背后很凄苦

  借百万高利贷做手机生意

  面对民警,朱某讲述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光鲜的外表之下,朱某其实一直背着高利贷。两年多前,朱某还是个银行职员,虽然赚的钱不是特别多,但在很多人眼中也是个光鲜的职业。不过,朱某并不满足,他开始私下做起了手机生意。那时候,朱某通过从电商处买来手机,然后销售到实体手机市场,每个月也能赚个四五千元。

  有个朋友拉朱某入伙一起做艺术品拍卖,他便辞职下海,专心做生意。不过,艺术品拍卖没搞起来,朱某的数十万积蓄和50万外债都搭了进去。无奈之下,朱某借了100万元的高利贷,一方面用于还债,另一方面扩大自己的手机生意。就是这100万的高利贷将他一步步拖入泥潭。这笔高利贷的日息高达千分之五,也就是说,朱某每天要还5000元的利息,如此高额的利息压得朱某喘不过气来。

  手机生意并不好做,利润很薄,趁着电商打价格战,林光负责的电商给大客户有不少优惠,朱某以低于进货价百分之三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丹凤街的商户,依然能小有盈余。

  做亏本买卖用现金流还债

  如果没有高利贷,朱某的日子还是很好过的,但有高利贷压着,朱某根本赚不到钱,他只能靠提前收商户的货款,延后交电商的货款,保持现金流不断,拆东墙补西墙,打个时间差来应对高利贷。说白了,朱某做的压根就是亏本买卖。运作得好能还上高利贷的利息,运作不好就是大笔的亏空。虽然做着亏本买卖,但朱某还是要打肿脸充胖子,保持老板的生活状态,让债主看到自己的生意很好,有能力还款。

  结果,债主一看觉得朱某生意做得还不错,便让他每个星期打600万元到账上,让高利贷债主扣除利息后,剩余的钱再还给他作为流动资金。每周为了筹到600万,朱某不得不扩大自己的生意规模,而手机销量越高,他的亏空就越大。今年以来,随着电商大战的升级,朱某进货的电商将产品价格一降再降,已经没有优惠来回报给大客户了。而朱某却仍然按低于进货价3%的价格销售手机,亏得一塌糊涂。

  一笔钱无法堵两窟窿只得跑路

  但此时朱某已经没法收手了,他每个星期都要交600万的现金,即使亏本也要做。警方调查发现,从2月到8月,朱某的交易额达到了顶峰,为5亿元,直接亏损1500万元。8月1日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朱某要将600万元打给债主流转。本来他已经收到了一笔货款,也就是报案的商户所打的近千万元,用这笔钱正好能流转一下。但他没有想到,林光在这一天要他赶快将之前的货款付掉,不然就停止给他供货。林光也有难处,他允许朱某晚一天付货款也是违反公司规定的,现在公司正在查账,所以他急需将钱补上。

  一下碰到两头逼债,朱某傻眼了。刚刚收到的货款是他仅有的资金,根本无法堵上两个窟窿。情急之下,他先用这笔钱还了林光一部分货款,另外一部分还了向自己员工借的外债,然后便带着妻子跑路了。目前,朱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涉案具体案值仍在进一步核查之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新闻链接

  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富商”朱某遇逼债可报案

  2007年4月,南京人邵某某成立南京融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前妻蔡某某也在该公司帮忙,邵还雇佣了彭某某、陈某某等人。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年底,邵某某开始向13人放高利贷共计315万元,在他人无法还款时则让彭、陈等人采用暴力殴打手段逼迫,或者提起诉讼。受害人报案后,南京警方介入调查,并提请江苏银监局鉴定。江苏银监局鉴定认为,邵某在未取得金融产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采用不约定利息或约定月息2.5%的方式,与借款人签订固定格式的借款协议书,远远高过国家规定同期利息4倍的上限。在向借款人交付款项时,邵某某则按4%至20%不等的月息和约定的借款期限,将利息直接从本金中扣除,但借款协议书上仍以本金数额为借款额。邵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据此,南京警方将邵某某等两人抓获。南京下关法院审理后认为,邵、蔡两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历时长、次数多、数额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据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二审时,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界人士建议,借鉴此案的判决,朱某遇到高利贷债主的逼债,并非只有跑路“华山一条路”,其实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向辖区警方报案,举报债主涉嫌非法经营罪,让警方介入调查。

(责编:李栋、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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