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薛白)今日,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服务“三农”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负责人指出,此次《意见》将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摆到突出位置,明确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在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方面,将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增强网点服务功能。按照强化支农、总量控制原则,对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布局进行调整,重点向中西部及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加快在农业大县、小微企业集中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其在乡镇布设网点。
在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方面,将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深化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
在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方面,将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切实改进对农民工、农村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做好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金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