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元月 許晨輝)經過三年的打磨,以控制經營風險為導向的中國保險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正式進入試運行過渡期。根據保監會昨日披露的償二代試運行首份季度報告,在償二代監管制度下,超過六成險企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出現下降,13家險企一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而去年底使用償一代監管體系時,未達標險企隻有1家。
報告指出,與償一代相比,償二代的風險識別能力顯著增強,部分存在潛在風險的險企“現出原形”。整體來看,大約1/3的公司充足率較償一代監管體系下提高,其中財險公司主要集中在車險業務佔比較高的公司﹔壽險公司主要集中在長期期繳業務佔比較高的公司。2/3的公司較償一代下降低,更有13家險企一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其中財險公司有3家,主要是境外分出業務較多的外資公司﹔壽險公司有7家,主要是高現金價值業務較多、投資較為激進的公司﹔再保險公司有3家。而根據保監會去年底公布的數據,全行業僅有1家企業償付能力不達標。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的壽險公司,可能大多數是剛成立不久的中小型壽險公司。中小型險企為了拼規模、搶地盤大力發展高現金短期躉交等萬能險產品,結果就導致險企償付能力下降非常快。
(責編:李棟、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