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后患病却被拒绝理赔、保险公司虚构代理人违规套取费用……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保险代理人制度的诸多弊端,司法界人士建议保险代理人制度亟待完善。
林建荷是江苏人。据他介绍,2010年7月,自己在超市做生意,阳光保险代理人项某向他推销保险。当时,林建荷因患急性肾炎和肾小球疾病刚刚出院。但项某了解后仍称可以买保险。林建荷通过项某购买了一份万能型终生寿险,并获赠一份重疾险。
2012年6月,林建荷因慢性肾功能衰竭住院,他向阳光保险索赔时被明确拒赔。原因是,2010年6月到7月,林建荷曾因肾病住院治疗,而出院后次日向该公司投保重疾险,林建荷的这种情况,阳光保险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林建荷和项某的电话录音显示,项某当时明知林建荷有肾病,但依然表示购买保险两年后,如果林建荷患病依然能获得理赔。并代替林建荷在“有无疾病”选项中回避真实情况,并隐瞒了保险公司,帮林建荷顺利购买了保险。
对此,保险公司认为项某隐瞒了实际情况,后果应由项某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近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判决认为,保险公司放弃了对45周岁以下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核保的权利,对此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林建荷明知自己有病,但在业务员的诱导之下,并实施了未如实告知自身情况的行为,也应得到否定性评价,综合考虑判决阳光保险赔偿林建荷8.4万元,占保险金额的70%。
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近日,青岛保监局连发8张罚单,处罚大地财险、中国人保、永安财险等8家险企。处罚原因集中在涉嫌虚构业务套取费用和涉嫌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开展业务两方面。其中,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涉嫌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人套取费用等违法行为,领到最重罚单达15万元。去年,上海大型保险中介机构——泛鑫保险公司高管陈怡携巨款外逃,更是暴露出当下部分保险中介机构的内控漏洞及存在已久的行业顽疾。
司法界人士评价说,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制度本身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第一年佣金收入占到期缴保费的40%甚至更高,第二年下降5%到10%,到第五年之后不再享有佣金,只有约2%的继续率。在没有底薪的情况下,个人保险代理人难免存在短期效益的利益驱动,并引发一些逆选择的道德风险案例,串通被保险人投保套取佣金。“保监部门可以建立一种相对和缓、完善的激励机制。比如让代理人的收益平均化,抑制短期利益驱动,同时,建立一种让代理人生活有保障的底薪制度,如果保单不存在问题可以适当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