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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被吐槽:举证难赔付难

周慧

2014年03月21日09:30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被吐槽:举证难赔付难

  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80元保障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周慧)网购安全问题引人关注。近期,手机购物时感染病毒,以致身份证号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被获取的案例,频频被媒体曝光。记者了解到,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名下存折、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以及包括支付宝和财付通才内的第三方支付账户。

  保险专家指出,持卡人遭遇资金账户被盗刷等损失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或冻结,保险公司一般只保障挂失前72小时的资金损失。还有网友吐槽,“如果出现问题了,想获得赔偿并没有银行说得那么简单。”

  谨记4项“免责”条款

  据介绍,该款产品保障的范围包括:客户的借记卡被他人在银行柜面及ATM机器上盗取或转账导致的资金损失;个人网银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被他人盗用导致的资金损失;客户的借记卡因被他人盗刷、复制而导致的资金损失以及在被歹徒胁迫的状态下,将个人账户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导致的资金损失等。保费从8元~80元不等,保障金额也从2万~50万元不等。

  事实上,有不少保险公司都纷纷推出了信用卡盗刷保险,投保人是持卡人或者银行。

  据专业人士介绍,针对持卡人的信用卡盗刷保险主要保障的是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信用卡遗失、被窃、被抢夺或被抢劫后,自向发卡银行办妥挂失手续前24小时内,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被他人通过POS机发生信用消费,对被保险人仍需向发卡银行偿还的信用卡消费额,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记者注意到,“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也有4项“免责”条款:(一)个人账户在借给他人使用期间或被他人诈骗所导致的资金损失。(二)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信用卡主卡所关联的附属卡持有人向他人透露个人账户号及密码导致的资金损失。(三)个人账户在挂失或冻结前72小时以外的损失。(四)信用卡主卡所关联的附属卡持有人未遵循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使用条例,导致的资金损失。

  有消费者吐槽,对于上述免责条款,持卡人很难自己证实,因为多数银行会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若因卡片或密码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但基本上持卡人是没有办法进行举证。

  理赔需要

  准备什么资料?

  在理赔时客户需要提供保险单号;交易记录,即与个人账户被盗刷、盗用、盗取、转账等相关的信息;有损失资金的流向记录,比如涉及转账,需提供收款方姓名及账号等信息;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账户挂失或冻结时间证明;公安机关报案证明。

(责编:李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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