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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月薪變八千員工離職可索10萬差額

李思玲

2013年07月22日09:46    來源:華西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萬元月薪變八千員工離職索10萬差額

  律師:企業單方降薪,員工要求合理

  N本報記者 李思玲 實習生 梁高曉

  本報訊 說好月薪一萬,后來變成了八千,而且一改就是三年多。今年5月,福州的小李提出辭職,要求公司將這幾年的工資差額補足,算起來有十萬多元。但是被公司拒絕了。

  2008年2月,小李進入福州一家外貿公司,擔任市場開發部經理一職,並和公司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為10000元/月。

  2008年年底,受金融危機影響,公司的市場銷售業績下滑,於是,公司張貼告示通知,從新年度起,公司全體員工的工資均降為標准工資的80%。果然,從2009年起,小李的工資就降為8000元/月。

  由於當時沒有找到其他合適的工作,所以,接到通知后,小李既沒有表示同意降薪,也沒有提出異議。

  今年5月,因為對工作上一些問題的意見不同,小李和上級主管出現分歧,於是提出辭職,並要求公司補足2009年至今的工資差額,共106000元。

  公司負責人稱,當時公司張貼了公告通知降薪,小李也有看到,既然未提出過異議,這表明他同意公司降薪的做法。現在要求公司補發工資,這沒道理。

  昨日,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說,如果公司遇嚴重的經營困難,與員工協商一致,是可以降低工資的,但是降低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

  由於公司未與小李簽訂書面調低工資的協議,僅僅單方面張貼通知調低工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小李補足工資的要求很合理。

(責編:李棟、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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