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本報將以量化數據對比為手段,以銀行業支持小微企業、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銀行業支持國家經濟戰略發展、監管簡政放權、銀行業治理體系改革、銀行業支持“三農”、普惠金融、銀行業風險防范化解等金融熱點為切入點,盤點一年來的銀行業改革亮點和經驗。
本報北京12月11日訊 記者郭子源報道:《經濟日報》獨家獲悉,銀監會將引導政策性銀行以提供批發資金轉貸形式與地方性中小銀行合作,補充中小銀行資金來源,以降低小微企業貸款成本,拓展資金來源並豐富服務小微的金融機構體系。同時,銀監會還將規范小貸公司、P2P等新型融資機構的經營,使其在小微企業融資載體中成為銀行體系的有益補充。
本報獨家獲悉的監管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0月末,全國金融機構貸款(本外幣口徑)余額為85.21萬億元,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達19.78萬億元,佔比23.22%,較年初增加2.16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速13.77%,比各項貸款增速高0.91個百分點。當年全國累計發放小微企業貸款戶數644.7萬戶,戶均累放金額289萬元,各省(區、市)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普遍超過80%。
此外,小微企業不良貸款余額4452億元,比年初增加91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25%,比年初增加0.25個百分點,略高出各項貸款不良率0.57個百分點。
為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下一步將著重拓展資金來源,豐富服務小微的機構體系。
其中,商業銀行發放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和資產証券化的行為將繼續得到支持,同時也將受到更規范的監管。銀監會表示,銀行需對發債募集資金和降准釋放資金實施專戶管理,以確保相關資金全部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在豐富服務小微的機構體系上,除了上述政策性銀行和小貸公司、P2P、大型銀行、中小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各自的角色也予以明確。銀監會表示,鼓勵大型銀行繼續發揮小微金融主力軍作用,利用網點優勢做精做深專營機構﹔中小銀行則應繼續建設小微支行,扎根基層,重點督促城商行堅守服務小微企業的戰略定位﹔此外,還將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