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章斐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今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将全面升级为乙类户。
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通知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的理财产品,其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并凭备案通知书在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联网结算手续,由其托管人和管理人向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请算所申请开立债券账户。
此举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不再通过甲类户代理交易和结算,将由丙类户全面升级为乙类户,并都在线上交易。一财网报道援引分析人士称,此通知主要在于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做乙类户,直接参与交易,杜绝银行自由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关联交易。但“通知并没有排除代持行为”,一位分析人士称。
有市场人士指出,这是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条件,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
目前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类户”、“乙类户”和“丙类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按照相关规定,丙类户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的账户进行代理结算。
此前,银行理财产品往往通过开设丙类户或信托账户、券商账户、基金账户投资债市。债券产品在银行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比例约在50%以上。
上述通知是继去年4月央行大规模治理债市、清理丙类户后,对债市的又一次规范。去年4月,债市黑幕牵连出一系列违规事件,而丙类户在其中扮演主要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仅16家商业银行在该通知范围内。除了国有五大行外,还包括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商、浦发、兴业、民生及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