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用成风 小区居民怨声不断--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

住宅商用成风 小区居民怨声不断

叶  琦  苗子健

2012年11月30日10: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的金城华庭小区最近引人关注,按照小区保安马师傅的介绍,这个786户的小区,约8%的子被用作开办全(半)托班,平均每户住进十三四名学生。据物业粗略统计,租住在小区里的学生有近千人之多。

与小区仅一墙之隔的是六安市轻工中学,小区里住的学生90%以上都来自这所学校。他们中绝大多数因为家住郊县或农村,离学校太远,所以家长便将孩子交给小区里的全(半)托班,由他们负责孩子的饮食起居。

“我们楼里每天有上百个学生进进出出,都是些十几岁的孩子。”一名女业主一肚子怨气,“自从这些孩子住进小区,电梯不是经常坏就是半天等不来,小孩子太调皮,进电梯每层都摁,等电梯和坐电梯简直是一种煎熬。”

“刚才保洁才打扫干净,孩子们一回来就搞得一片狼藉。有些学生晚上不按时睡觉,在屋里大喊大叫,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休息和生活。小区一些公共设施更是经常遭殃。”一名老大爷也是一脸不快。

据了解,金城华庭小区于2009年12月底交付,自从小区里陆续开起这种全(半)托班后,业主们的意见越来越大,为了表达不满,联名向物业提交意见书,有的干脆拒交物业费。对此,物业工作人员杨大姐一肚子苦水,“我们又没权利赶学生走,孩子们的调皮加剧了公共设施的损坏,业主又拒缴物业费,公司现如今已入不敷出。小区一个月收上来的3万多元物业费根本不够维修开支。”据杨大姐介绍,每个月仅维修电梯一项的花费就达7万多元。

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方燕说:“和出租屋业主谈过好多次了,他们不愿意多交物业费。”

据了解,这些开设全(半)托班的业主未经得物业和其他业主的同意,便开始自己经营,物业方面也认为并没有从相关的文件中获得权限去管理此事。

这些经营者之所以利用住房办班,主要是为了降低经营成本。除了购买价格,商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都高于普通住房,住房的物业管理费通常只要商用房的一半。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斌表示,这种以谋利为目的的辅导班,应当进行工商注册。住改商,应提供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不予审批。擅自进行非法经营的,受影响的业主可向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到法院提起相邻权诉讼。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反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前者的决定进行举报和起诉,要求住改商的业主按商用房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

(责任编辑:罗知之、刘阳)

相关专题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