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页的对账单被收取4200元天价工本费,储户王先生为此状告花旗银行。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在朝阳法院一审落判,法院认为94页对账单收费4200元明显超出工本费用,有失公允。但鉴于原告起诉后花旗银行已经全额退费,法院不再作出处理,并驳回了原告索要利息及公证费用等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在花旗银行开立了理财账户。去年10月,他为了做财产证明到该银行打印开户以来四年多的对账单,共打印94张A4纸,被要求交4200元的打印费。按照当时花旗银行的收费标准,补制12个月前的纸质对账单每份100元。为了拿到账单,王先生只得缴费。认为花旗银行如此收费是为牟取暴利,王先生后将花旗银行亚运村支行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4200元对账单打印费,赔偿利息及公证费等。
此案见报后的次日,花旗银行就调整了个人银行服务费率。12个月以上的对账单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或等额外币)/每份/每月,最高收取1000元。”4月1日,花旗银行再次降价,对账单打印费调整为打印12个月以上的对账单收费为每份/每月30元,最高限额300元。银行后来还将4200元退还了王先生。
■法院裁决
●47个月对账单并非免费
庭审中,花旗银行辩解说,王先生打印47个月对账单属于单独定制的账单,属于银行自行定价。对此,法院认为,涉案账单跨越47个月,不属于全部免费的范围,对于非文件明确要求免费的服务,属市场调节价范畴。
花旗银行就收费标准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但是花旗银行对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应当遵循合同法的基本规则和行业管理的具体要求,本着公平原则,充分考量客户的承受能力及银行自身发展需求。涉案47个月94页账单收费4200元,在没有相应证据佐证其合理性的情况下,以普通公众的通常判断,明显超出该项服务的具体工本费用支出,不具有合理性,确有失公允,应予调整。
●原告诉讼支出自行负担
尽管认为花旗银行收费过高应予调整,但鉴于其已经全额退还,法院就此不再处理。同时对于原告起诉要求银行支付利息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公证费的要求则认为有其自行扩大的成分,不予支持。王先生要求银行赔礼道歉也被驳回。
对于该结果,王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但打个官司反而赔了钱,因此考虑准备上诉。(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