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
该方案主要体现几个特点:
第一、监管环节的减少。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到现在的两个。也就是,从农田到餐桌,主要的食品监管部门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两家。
第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由分散到统筹。过去食品安全问题由多部门管理,资源分散配置。改革后,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资源整合,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第三、食品和药品监管统一。健康产品的统一监管是国际趋势,有利于利用各方面技术力量,食品和药品虽然性质不同,但是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和方式有很多相通之处。
第四、监管力量的充实。“三定”方案强调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尤其是在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包括要在乡镇一级设置食品药品监管配置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