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19日在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发表讲话时表示,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监管重心转到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上来。近期连同《意见》印发了立案指引、调查终结报告编制指引、处罚权下放等几个文件,下一步还要陆续出台一些相关规则。
肖钢指出,要长期坚持严格执法,不搞“运动式执法”,不搞“一阵松、一阵紧”的执法,更不能根据市场指数的涨跌来调整执法的力度,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在谈到切实贯彻执行《意见》的各项工作部署时,肖钢表示,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监管重心转到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上来。要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加快推进证监会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转变。目前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没有把稽查执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愿采取稽查执法的手段解决,线索能不移的就不移,案件能不立的就不立,有的甚至不敢动真碰硬。一些业务部门和单位,认为稽查执法主要是稽查处罚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派出机构对交办案件不积极承办,找各种理由推脱,有的甚至多年从未主动立过一个案子,稽查执法工作处于荒废状态,干部也没有从事稽查执法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职责边界不明晰,衔接配合不到位,工作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这些问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贯彻落实《意见》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切实解决执法标准不明确、要求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在线索移送、立案、认定、量罚等环节,要么没有标准,要么规定过于原则,实际难以操作。证监会至今还没有出台有关稽查执法标准方面的规章类文件。由于具体执法标准的缺失,导致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部门之间,就线索要不要移送、要不要立案产生分歧,调查部门与审理部门之间,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互扯皮,莫衷一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个案会商和协调的具体事务中,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和效果。因此,贯彻执行好《意见》,必须明确标准、规范程序。
一是要建立相互衔接、逻辑严密的执法标准体系。二是明确认定标准的核心原则。三是要明确量罚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掌握原则。基本原则是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就高不就低,能适用高一层级的处罚措施就要用高一层级的处罚措施,依法通过高额的经济处罚,或者通过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的处罚,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有力震慑。四是进一步明确与立案有关的行政许可与监管措施适用标准。
第三,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执法的综合功效。《意见》专门建立了案件限时办结制度。今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超时的,必须讲清理由,履行报批程序。稽查执法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绝不能再出现积案压案现象。当然,案件限时办结决不意味着对案件质量放松要求。
第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此外,肖钢指出,要大幅充实执法力量。证监会党委决定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实现全系统稽查执法队伍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新增600人主要从系统内人员、业内专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进入6个证券期货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以及沪深支队等相关执法部门。全部调查力量,特别是6个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的新增力量,要根据工作需要接受会里的统一指导和调配。(记者 倪铭娅)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