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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男子被讹自杀案”老人遭家属挟持说谎【2】

2014年01月13日07:53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媒体称“男子被讹自杀案”老人遭家属挟持说谎

  晴川

  建议二

  诬人者当负刑责

  在这个热点每天不断的时代,很少有哪个话题像“扶老人被讹”这样,经年累月热度不衰。但与此同时,不同事件的持续叠加也令该话题显得不再那么正邪分明、对错清晰。回到这起事件,如果说一开始舆论还有犹疑的话,那么自从吴伟青决然一死,人心的天平便已经发生了倾斜。因为在中国人的文化基因里,向来有“以死明志”一说。面对非议、猜忌甚至污蔑,一个人如果选择赴死而不是苟活,那多半是清白的。

  有一种观点,总是习惯将讹人者的“恶”归咎于社会保障的阙如,而周老汉“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的解释似乎再次印证了这一点。的确,站在社保制度的角度,这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但对于个体而言,“没钱就讹人”则是个不能原谅的恶行。否则,它将打开一个“潘多拉魔盒”,无数的恶都可以依附其上,抢劫是因为没钱,偷盗是因为穷,甚至贪污受贿也是因为工资不够用,如此一来,还有什么对错观,社会岂不乱了套?基于此,如果上述信息最终得到警方证实,那么周老汉及其家属不仅在道德上应该接受最猛烈的挞伐,而且必须为吴伟青之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主与法治是一对孪生兄弟,一方面,民主制下的百姓基本生活为法治的实行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法治又可以避免民主沦为民粹,进而出现那种不管民众做了什么恶事,都推给体制的情况。事实上,当前中国之所以始终走不出“扶老人被讹”的怪圈,原因之一就是以往人们总是将此作为道德问题,即便老人的讹人行为被证实,也顶多是出来道个歉,鲜有承担法律责任,更别说被提起公诉的。

  在这个意义上,“吴伟青之死”或可成为一个转折点,而能否为该话题画上一个句号,就看司法机关的作为了。

  王垚烽

  ■三言两语

  ●为吴伟青默哀,太不值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不要轻易放弃,特别是生命。中国法理基础是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相信自己,相信公道。即便最坏情况出现,世界没法给你一个说法时,那便给世界一个说法。连死都不怕,还怕啥?

  ——尤不执

  ●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知以后还扶不扶人。

  ——韩基东

  ●对这样诬陷好人的老人,必须按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

  ——陈建铁

  ●叹息!让我们如何助人为乐?

  ——孙建亚

  ●情何以堪!警方技术鉴定确认,吴伟青的摩托车没有发生过碰撞的痕迹。

  —— 兵

  ●这个新闻中的老人,以怨报德,逼人致死,为老不尊,可怜又可耻。这里有穷人自身原因,孔子说“小人穷斯滥矣”,越穷越滥,越滥越穷;更有文化制度的原因,经济高速发展而百姓穷困者众。

  ——高风

  ●吴伟青安息。

  ——郑渊洁

  ●人心换不来人心。

  ——董行都

  ●内心一片凄凉。想起昨天下午,看到小区里的老人们悠闲自在地坐在阳光下晒太阳,打牌,心里忍不住想,如果不是坏人正在变老,老人又怎么会变坏呢?

  ——赵文明

  ●怎么还有这种人。

  ——米远

  ●我一直的观点,年龄并非是让人尊敬的理由。年纪大并非道德感就强,有时恰好相反。

  ——海表

  ●等人家死了,才说出实情!那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一条曾经救过你的人命啊!毁了华夏文明几千年的“尊老”传统。

  —— 黑侠

(责编:孙博洋、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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