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周素雅)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接受人民财经记者采访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促进企业员工持股改革方案及相关法律政策,推动企业实施全员持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宗庆后关于企业员工全员持股的主要建议如下:
1、明确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职工持股会的地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企业试点形成的经验,出台明确的政策法规,对员工持股相关操作特别是职工持股会的身份界定、法律登记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赋予职工持股会以明确的法律身份,保护企业、职工持股会及持股员工的合法权益。
2、职工持股仅限在职员工持股
职工持股应该是在职职工持股,并做到按责任、技能、贡献大小分不同级别持股,并让全体在职员工均有机会与权利持股,从而尽可能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同时明确,离职和离退休员工应退出企业股份,避免员工离开企业后仍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而真正在企业干活的员工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利益。
3、能上能下,发挥持股的激励作用
为避免员工持股成为另一种新的“大锅饭”,应适当引入竞争和退出机制。应允许企业通过职代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制定持股会章程,对持股会的组织形式、运行程序、持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明确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龄、级别、业绩等因素决定持股额度,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挂钩,并根据企业考核结果对职工持股额度进行定期增减调整乃至退出,这样可以杜绝持股会会员的懈怠心理,避免员工持股陷入终身制而无法真正起到竞争和激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