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風波再起,昨日雷士照明公開吳長江違規擔保合同,稱其通過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先后向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証金質押擔保,保証金金額達1.73億元。據雷士照明公布的法律意見書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學先透露,被擔保人已向銀行表明無法償還債務,吳長江或觸犯刑法。雷士照明正在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於損失有多大取決於案件進展情況。
擔保未經董事會批准
據悉,此次大額違規擔保浮出水面是源於雷士照明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的深入。法院通過解凍質押保証金發現,吳長江在中國銀行重慶大渡口支行通過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賬戶,於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為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違規擔保。
具體來看,恩緯西公司向中國銀行大渡口支行借款1000萬元,資金用途為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借款期限為12個月﹔雷士中國為恩緯西公司的該筆借款本金及利息等主債務提供保証金質押擔保,保証金金額為1060萬元。雷立捷公司第一次於2013年12月3日向中國銀行大渡口支行借款8460萬元,資金用途為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借款期限為12個月﹔雷士中國為其擔保金額為8940萬元。第二次是2014年7月18日,向中國銀行大渡口支行借款6900萬元,資金用途為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借款期限為6個月﹔雷士中國擔保額為7300萬元。
雷士稱,被擔保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吳長江本人,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主債務人不清償債款,雷士照明有可能面臨重大損失。
雷士方面稱正在向公安機關報案,問題的關鍵在於吳長江的擔保行為沒有經過雷士董事會的批准,如果確實存在違規操作,吳長江或因此涉嫌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佔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罪,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仍存重大風險
當被問及“雷士風波”造成的影響時,雷士照明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談鷹向証券時報記者表示,嚴重的是來自於不能夠合法接管重慶等工廠公司造成的每天經營性影響。據悉,雷士除上海、浙江正常運營外,惠州工廠已經恢復,重慶工廠則一直處於停滯狀態。
談鷹稱從現有証據看,吳長江僅僅是涉及中國銀行1.73億元的擔保,但不排除在其他銀行也有類似的情況,目前還在進一步排查中。會后証券時報記者聯系到雷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學先,他認為有很多東西還需要通過刑事程序才能徹底查清。
“表面看是借款擔保的問題,但有沒有其他利益輸送,涉嫌職務侵佔行為,還有待公安機關的進一步調查。”王學先說,“上一次吳長江被罷免后,公司已經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擔保行為必須經過董事會批准,但他並沒有執行。”
王學先表示,目前雷士對吳長江的罷免還在走程序,由於吳長江掌握公章,盡管股東大會的罷免公告已發,但工商要求的簽字手續還在辦理,還需要一段時間。
王學先稱,吳長江方面隻回應借款和擔保行為是經營需要,無法取得更多回應信息。
証券時報記者嘗試聯系吳長江方面的新聞發言人石勇軍,石勇軍表示11日會召開發布會。
截至發稿時,吳長江方面未對証券時報記者作出回應。另外,德豪潤達同日發布公告,提示吳長江擔保行為為重大風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