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A股定增市場的井噴,在有效緩解上市公司“資渴”的同時,亦引發了“白條式”認購亂象。2015年伊始,監管層即出手整飭。
“參與非公開發行的私募產品必須完成基金備案了!”該消息近日迅速傳播。上証報記者昨日向承銷機構(券商)、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多個獨立信源求証証實了這一內容。按照該政策,日后參與非公開發行詢價必須先完成資金募集(優先及劣后),再進行報價,顛覆了此前先“佔座上車”后“募資補票”的做法。
劣后承擔失敗風險
上証報記者得到的最新窗口指導紀要顯示,1月7日,証監會推出了非公開發行監管新動向,要求參與非公開發行的私募產品必須完成基金備案,有限合伙企業同樣視為私募產品要求進行備案。就基金專戶是否要求完成備案未明確,但中介機構(投行)與監管部門的溝通情況顯示為趨嚴,故下周報價的部分項目中介機構也要求基金專戶完成備案。
自2013年3月《証券公司私募產品備案管理辦法》推出以來,關於私募產品的監管從未放鬆。具體而言,由中証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私募產品的備案和日常管理。此前,存在私募產品“空手套白狼”進行報價的情況,“跟通道關系好,甚至可以在無賬戶的情況下參與非公開發行的詢價,如果中標再建立賬戶,募集資金並設立產品。”前述資產管理公司人士說。
而根據最新要求,需資金全部到賬並成立產品完成備案,再進行報價。如未中標,產品需走結束清算流程。該規定尤其針對結構化產品進行監管,“優先資金不能確定中標再放款,也不能劣后直接退款,未中標產品期間產生的費用及優先利息(及罰息如有)將由劣后承擔。”
某機構承擔大量通道業務,其中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這裡的備案標准分為初次銷售備案和B表備案,“一部分投行認為完成銷售備案即可,一部分理解為要產品成立拿到B表才可以。還沒有最終標准。不過目前大部分投行都認同后者,按照目前的監管態勢最終可能所有投行都會默認為拿到B表才可以報價。”
定增認購加以規范
此前,市場曾出現過利用結構化產品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出現諸多嚴重后果的情況。一些產品在認購過程中事先進行“利益勾兌”,其中的風險卻沒有有效機制加以防范,嚴重擾亂資本市場。例如,*ST國創在募資過程中與上海優道投資發生大額資金往來。而優道投資認購*ST國創的資金又來源於銀行業務人員違規代上海優道投資募資而得。
一位機構人士表示,此前,私募產品可以零成本去申報,“賬戶上沒錢就能申報,而且同時申報很多家。”如果借用基金公司的通道進行報價,甚至不需要保証金,其中的違約風險顯而易見,“萬一中標了,沒有募集到資金,不就出現了‘虛擬中標’的情況嗎?”新湖中寶定增即出現類似情況。
2014年11月,在新湖中寶非公開發行進行詢價首輪報價過程中,參與簿記的北京藍巨房地產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3.10元/股申購11億元,以3.35元/股申購5.5億元。不過該機構雖獲配卻未按時繳納認購款,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隻能啟動追加認購程序,“這單我有參與,雖然有一家機構掉了鏈子,不過還好金額不大,追加認購一下子就完成了。”前述資產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新規將有效杜絕上述亂象,同時還可避免誤傷其他正常市場行為,“備案隻要向協會上傳材料就可以,沒中標就出個募集失敗說明,影響不大。主要影響在於針對一些違約繳款的私募機構。打擊‘報價后不繳款的現象’,不接受信用報價。”前述機構人士表示。
新政將對市場帶來多大影響?首先,通過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參與定增報價將無法由券商、基金子公司代繳,這將減少通過券商資管或基金子公司報價的資金,從而抑制高報價情況。“但是一些優質項目大家勢在必得,劣后方為了避免失敗成本,反而會抬高報價。”此外,如果是突擊啟動發行的報價項目,新設立產品幾乎不可能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