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 (吕骞)围绕新股定价的三方博弈近日进一步升级,发行人、投资者、监管层都在非既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月14日晚,市场有消息称51家IPO公司将全部接受核查,主要核查内容是新股定价过程,这也是继奥赛康IPO“被暂缓”、证监会半夜给IPO新规“打补丁”、新股申购出现“低价者得”怪状之后的又一个连锁反应。
记者15日上午尝试向证监会方面证实,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不过证监会此番加强新股定价过程中的监管并非无迹可寻。
两天前,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中提出,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早在去年12月初证监会的保代培训会上,证监会就要求承销过程各个环节要留痕,保留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文件,以留证券行业协会进行检查。
而据媒体报道,主承销商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确实有大量“猫腻”。有私募人士指出,新股询价时,有机构与承销商结成联盟,哄抬报价,使得其他机构不得不跟进报以高价。而主承销商会在最后阶段,将联盟机构的报价剔除,令同盟避免被套。新股发行后,承销商会以其他形式来与自己的同盟分享利益。“这次核查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主承销商是否与机构联手,推高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