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王千原雪)2013年以来,证监会在CEPA框架下推出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的政策与措施,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在CEPA框架下不断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合作
2013年8月,《CEPA补充协议十》正式签署,证监会在进一步为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港资机构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继续扩大对港开放。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及完善有关审批程序,为落实协议积极做好准备。
此外,证监会还将推动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的相关内容纳入《CEPA补充协议十》,有关措施是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积极对港先行先试的重要体现,对香港发展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香港是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市场。证监会修订完善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为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赴港上市创造便利条件。截至2013年底,内地企业在境外市场上市有185家,筹资总额2080.77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市场上市的有182家。182家香港上市H股公司中,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158家,在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4家。截至2013年底,中国内地企业(包括H股、大红筹、小红筹)市值约占港股总市值57%,成交金额约占总交易额70%。
全面提高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资本市场的便利性
一是推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RQFII)得到市场高度关注,反映积极,目前总投资额度打到2700亿元人民币。RQFII为香港人民币拓宽了投资渠道,有利于支持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二是降低QFII资格要求,为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
此外,内地推出港股组合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为内地投资者进一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境外投资渠道,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促进了两地资金的跨境有序流动。
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在港设分支机构
香港是内地证券期货机构在海外开展业务的第一站。目前,内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在港设立的子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良好,在香港市场的业务和市值份额逐步扩大,影响力不断上升。香港已成为内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经营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