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公司股价变动明显,使得拟激励的期权变成“潜水期权”
承载着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积极性、稳定核心队伍的股权激励,在A股上市公司中渐有激增之势。
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两市共有26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预案,激励标的物以股票和期权为主,激励方式由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授予期权、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A股和股票增值权。而在2013年全年,Wind数据统计显示,仅有十余家公司提出了股权激励预案。
预案出台增多的同时,这些方案能否最终实施,仍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例如,有上市公司的激励预案,最终因股价变动、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最终宣布终止,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上市公司股价激烈变动,也让这些股权激励方案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而激励期权最终成为了“潜水期权”。
查阅上述公司推出的激励方案可以看出,挽留核心员工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原因,但是,也有不少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未能成行。Wind数据统计显示,同期,另有8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被停止实施,119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停止实施方案的原因,各家公司的理由不尽相同,有公司停止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原因是条件未达标,也有公司停止实施的是预留股票期权。
需要注意的是,查阅过往那些终止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可以看出,方案被终止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股价变动太大以至方案无法实施;激励方案中设定的绩效条件无法达成;激励对象已离职,方案失去原有意义自然终止。
不过,除了上述这些原因导致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未能实施之外,普华永道在3月28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企业长期激励调研报告中称,在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过程中,“潜水期权”屡次出现。报告称,近年来资本市场持续低迷,“潜水期权”问题凸显。所谓潜水期权,是指行权价高于股价的期权,此时激励对象直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标的股票,比行使期权价格更低,期权失去价值,发生“潜水”。
对于这种状况,普华永道的建议是,企业的激励工具需要多样化,且针对“潜水期权”的问题,企业需设立明确的激励目的和策略,充分考虑股价波动的可能,并在激励实施过程中保持灵活性,如果期权发生了“潜水”,则要迅速调整或推出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