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 (吕骞)在18日下午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指导意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核心要求、发行条件和申请程序,将有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减轻A股市场压力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确定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准入条件:商业银行应符合国务院、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银监会关于募集资本补充工具的条件,且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要求。
《指导意见》还规定,商业银行应首先向银监会提出发行申请,取得银监会的批复后,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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