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同一井蓋“傷人”一個月竟賠了四次【2】--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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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同一井蓋“傷人”一個月竟賠了四次【2】

爭議:南京為2萬窨井蓋買保險是否“推卸責任”?

2012年11月20日07: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碰撞

  社會管理需要調動社會資源

  這是一項創新的嘗試,我很贊成。政府是社會管理的主體,但並非是唯一的主體,大小事務都事無巨細,不僅在精力上達不到,也相對缺乏效率。行之有效的舉措,就是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借助商業機構及社會公眾的力量,合力治理。

  南京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 趙暉

  權責明確有助保護公眾利益

  這個政策挺好的,以前如果遇到了這樣的問題,維權成本很高,也許很多人隻能自認倒霉,現在責任更加明確后,保護了公眾利益。雖然少部分人可能會有“訛錢”的心理,但也不能否認這個政策的好處。

  南京市民 唐女士

  須完善制度防“訛錢”風險

  保險制度的運行機制特點被投保人惡意利用,不僅有社會公眾誠信度不高、法律制度體系尚不完善等外部原因,也有保險公司管理存在漏洞的內部原因。要解決保險欺詐問題,保險業自身必須強化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加大其內部控制和審計,另外發現保險欺詐人要及時向警方報案,建立欺詐風險庫,共同打擊保險欺詐。

  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律師 謝瑛

  保險了也不能忽視安全管理

  給井蓋上保險,隻不過是分擔了城管的賠償風險,並非一勞永逸之策。市民最擔心的不是這錢該由誰來賠,而是腳下的井蓋會不會突然不翼而飛。城管部門更應該注意到,井蓋頻頻丟失和損壞的問題不能因為有了保險就放手不管。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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