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這次的釘子戶的事件出來和以往的不同的是,有很多的評論是比較正面的,比如有人說“這是輿論長期強烈譴責強拆帶來的一個表現,因為我們看到,不停水、不停電這六個字。”也有人說“這是因為當地政府執政越來越人性化的表現,是法制思維越來越清晰的表現。”另外,這雙方其實都是合法的,不管是房屋的擁有者還是公共道路的建設者,他們的目的都是合法的,那是不是因為這樣的溫和的方式,這個事情就一直僵持在這裡呢?我們現在先來要連線的是北京大學的教授王錫鋅。王教授,以你來看一個法律人的角度,這次不停水、不停電是不是這個事件的一個新意呢?
王錫鋅:
從表面上來說,從方式上來說,整個的拆遷即使是有釘子戶,但是並沒有以前看到的停水停電,那種雙方劇烈對質的那種情形,所以很多人都關注這一方面,並且把它當做是一個,應該說是一個進步。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看到這樣一種所謂和諧,但是又有沖突的現場,可能就會有很多的困惑,比如說道路在規劃的過程中,為什麼既然這一塊地方已經規劃了,要建一條重點工程的道路,為什麼這樣一個樓房還能夠在中間聳立住,既然這個樓房已經在那聳立,那麼住在樓裡的人,就是這個羅保根以及他的家人,他又如何能夠方便地、安靜地生活,而即使他們自己能夠忍受這樣的一種在馬路中央的生活,那難道不影響公共利益嗎?所以這麼多的為什麼,其實讓我們可以透過溫柔的表象去追問它的根源和本質。
我覺得在這裡,其實可能存在著政府在補償這個問題上,跟羅保根交涉的這種不作為,或者至少是作為的不到位,因此我認為這可能是一種溫柔的暴力。
主持人:
您說的不作為其實在剛才的短片當中也有依據,因為羅保根說了,其實在這段時間當中,政府跟他溝通的並不是很頻繁。因為我們想象中,針對釘子戶,應該是反復地說服工作至少要做到手段和方法上要去比較細致和細膩一些。現在的矛盾其實焦點無非就是這個錢補償到底多少的問題,我們先通過短片繼續了解細節。
記者:
這以前是一排房子?
林旭方大溪鎮宣傳統戰委員
這是一塊排屋的安置區塊,出來之后都安置到兩個地方,選擇排屋的到排屋,選擇公寓式的到公寓式。
解說:
排屋和公寓,這是拆遷村民可以選擇的兩種安置方式,選擇排屋可以按照拆一還一原則,補償建房地基,但一戶人家最多隻能分到三間房屋的地基,每間為46.8平方米,村民可以在這塊土地范圍內建造房屋。而選擇公寓安置方式,補償標准是按每人60平米計算補償,或者按原有房屋的面積補償。但是不論選擇何種安置方式,房屋建造費用都需要拆遷戶自己承擔。
林旭方:
根據市裡面給我們鎮裡面的標准是每平方300元錢,不包括內部裝潢,房子拆遷每平方300元錢。
解說:
據鎮政府工作人員介紹,每平米300元的標准是邀請專業的評估機構,根據村民房屋實際情況再上下浮動一部分費用而制定的,而羅保根所在的村,補償金額平均在每平米330元左右,這個標准,羅保根表示他不能接受。
羅保根:
當然不滿意,我房子(總共)要60萬差不多。
林旭方:
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來說,造這樣的兩間房子可能需要40萬元。
記者:
也就是說其實我們的補償金的確不夠他再去造這樣兩間房子?
林旭方:
補償金肯定造不起。
解說:
羅保根表示,每平方米300元的補償根本不夠他建相同面積的住房,此外,這個補償標准與市場價格也存在很大的差距。
林旭方:
如果說拆遷的話,全部都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的話,那我感覺到很多重點工程都搞不起了。
記者:
怎麼說呢?
林旭方:
因為資金問題,地方財政是比較困難。
解說:
不能給羅保根更多補償,鎮政府表示,除了資金困難,還存在一個難題。
林旭方:
如果說給他提高了一點,以前拆遷的村民可能有意見,現在沒有拆的村民可能會更加有意見。
解說:
目前,鎮政府主要還是採取與羅保根商談的方式,也動員他的親屬好友一起勸解。
林旭方:
羅老伯的工作一定做不下,盡管我們政府很尷尬,也隻能讓他這樣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