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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
從羅保根家到新的安置地其實不到一公裡,從2007年,已陸續有400多戶村民遷到了這裡。
村民:
我家是原來沒有拆遷之前是3.9米的寬度,長22米,兩間。
記者:
大概一共多少平米?
村民:
一共是四層,有594個平方米。
記者:
當時給您是補了多少錢?
村民:
30萬。
解說:
594平方米補償30員,想在安置點重新花錢蓋房裝修顯然不夠。但是,根據大溪鎮鎮政府提供的信息,村民們除了貨幣還可以得到其它補償。
林旭方:
比如說他這個房子以前是集體土地的,他沒有房產証的,不能貸款的,這個房子就可以去抵押貸款。
解說:
土地流轉后,宅基地可以變成國有土地,這樣村民的土地使用証就可以變成房產証。此外,選擇商品房的村民還可以享受一樓20多平米的商戶面積,不過這些政策優惠都是建立在村民首先要自掏腰包把樓建起來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更需要提到的是,從2007年到現在,即使那些已經建好的樓,當初所承諾的房產証卻依然沒有落實。
村民:
當時他說這個房子你們搞好了以后,我們給你們統一安排,把那個土地証是按國有算的,你們房子搞起來之后,我們縣裡、鎮裡把國有土地証給你們辦好,到現在還沒有落實。
記者:
已經有五年了?
村民:
五年了,房子造起到現在已經五年了。
記者:
那就是說現在這個房子在您手裡是什麼証都沒有嗎?
村民:
沒有,沒有,沒有。
解說:
已經搬遷村民的房產証什麼時候能夠解決?而還沒有搬遷的住戶會不會成為永遠的釘子戶?今天,又有網友爆出,在江蘇句容同樣也有這樣一棟樓,它已經在馬路中間站了近三年,因為這一家的堅持,一條新修的六車道大馬路至今無法正式開通。我們關心的是,羅保根的樓到底要堅強的站在那裡多久。
主持人:
現在有不少的釘子戶或者說拆遷的糾紛發生在集體用地,就是農村地區上。很多人說現在在國有土地上的這種拆遷或者是征房已經有相關的條例,非常具體地可以去遵循了,而現在恰恰因為在集體用地上沒有可遵循的法律條款,所以才出現這麼多的糾紛。可不可以接受這樣的一個分析?王教授。
王錫鋅:
應該說我們在關於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其實目前也是有相關的法律,最基本的法律應該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對於集體土地,包括耕地以及宅基地,對這些土地的征收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補償,其實有原則性的規定。在原則性的規定之外,各個地方也有一些補充性的規定,這些補充性的規定最重要的,或者最主要的內容,就是關於補償安置的這些標准。這些標准是由省或者較大的市,由他們根據當地的情況自己來制定的,所以這個補償標准在各個地方是不一樣的,但整體上來說,也是存在一些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