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其實羅家的左鄰右舍面臨的補償條件是一樣的,那為什麼偏偏羅家成了釘子戶,我們現在連線我們欄目去現場採訪的記者孔茜。
孔茜記者:
你好,小萌。
主持人:
在羅老伯他家釘子戶之外,還有其他的沒有搬走的人嗎?
孔茜:
情況是這樣的,這個村子現在是大約有1650個人,一共是500多戶人家,到目前為止隻剩下八戶沒有拆遷,這八戶中有羅保根家,另外還有七戶其實是在馬路的周邊,因為沒有在這條規劃的馬路之上,所以沒有那麼引人注意,而這七戶也同樣是因為不滿意鎮政府的補償標准。另外已經搬遷完的400多戶,其實就在這條馬路的斜對面,不過是500米的一個距離,他們住的房子,除了政府的補償之外,都是自己又拿了錢的,多達幾十萬。這400多戶的家裡基本上都是以做生意為主,而羅保根,羅老伯的家裡目前的收入來源隻有他租種別人的兩畝土地,家裡的兒子目前也是一個沒有工作的狀態,所以他生活上還是比較困難,負擔不起除了補償之外的錢,所以目前他隻能是在那兒堅持。
主持人:
那當地政府給他的這種補償條件,他們肯定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理由,為什麼覺得這個補償還是能接受的?
孔茜:
除了剛才說的經濟原因之外,其實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需要解釋一下,這一次鎮政府的補償,他們自己認為有一個很充分的理由是,雖然我給的這個補償價格低,但是我給你的土地性質不一樣了,以前是集體土地,現在是國有土地,也就是說這就意味著蓋好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可以買賣,長遠來看是有升值空間的。但是從羅老伯的想法是,我不在乎土地的性質,我隻在乎眼前能不能有同樣大的房子住,能不能蓋得起房子。
主持人:
好的,用國有土地來置換集體用地,在這個前提之下面積上進行一定的縮水,這是不是可接受的一個條件,我們繼續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