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內人士表示,銀行員工賣“私單”只是“冰山一角”,在第三方公司每天都糾纏、高額的回扣誘惑下,確實有不少鋌而走險的員工,而其中獲得的提成甚至高達5%~7%。更值得關注的是一些沒有資質的投資公司假借銀行的旗號騙取投資者的信任。
前日,本報報道的“銀行員工私賣投資產品投資者血本無歸爆黑幕”引發了業內的強烈關注。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各類金融產品日漸豐富,銷售也隨之受到熱捧,但值得關注的是,相關的糾紛案件也隨之發生。目前,業內質疑最多的就是為何銀行理財經理會接觸到這些第三方產品,而且並非個別現象。
銀行員工:
有好多第三方公司找
據記者調查了解,正規的私募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銷售系統,不會偷偷找銀行員工代買。但這並不代表一線銀行員工就不會受到誘惑,某銀行員工告訴記者,“每天都有好多第三方公司找,不少理財經理會游說客戶購買這些第三方產品,有的理財經理甚至會動員自己的親友購買。”
業內人士指出,在銀行理財經理向客戶推售理財產品的背后,是高額的回報。
有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第三方機構經常會給銀行理財經理發郵件,宣稱如果代銷其金融產品可直接獲得高額佣金,“但很多人會考慮到風險太高一般不敢去做”。不過,也不排除會有人為了高額佣金而鋌而走險。
資料顯示,此前寧波某銀行的一位理財經理也是通過銀行客戶對自己的身份信任,勸說客戶將錢交由自己投資,結果客戶損失了700萬元。
內部人士:
有人為高額佣金鋌而走險
據銀行人士透露,對於銀行的銷售人員來說,一般可以獲得5%~7%的提成,這成為不少銷售人員賣力推銷的利益誘惑。“一些營銷水平高的理財經理,一年提成就能高達幾十萬元。”
有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私自代銷肯定是有的,但面不大,這樣做的代價太大。那些從成立公司開始就居心叵測的私募公司,想的就是非法集資,就是金融詐騙,用這樣的思路,是很難找好的銷售渠道的,也終究要將自己和客戶帶上萬劫不復的道路”。
“干私活一旦被發現,就是不被開除也會很沒面子,也在銀行待不下去了。”一位新入行的年輕銀行職員告訴記者。
記者調查
投資公司打銀行旗號騙取信任
在質疑銀行員工私賣產品的另一端,目前業內討論最多的也是對相關投資公司的現狀的隱憂。
北京優選財富相關專家告訴記者,近日涉案的北京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這種公司可募集的資金動輒上億,而其投資成本卻不高,“成本隻有幾十萬,而募集的資金卻有上億元,如果公司動機不純,則違約成本不高,可獲得巨額非法所得,簡直是暴利。”
托管銀行寫成監管銀行
昨日,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涉事的北京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中鼎財富一號的資金保管銀行為中信銀行,第二期的中鼎財富二號的資金保管人為建設銀行,第三期的中鼎迅捷的資金保管人是中國銀行。
記者在微博上看到一份瘋傳的“中鼎財富一號股權投資計劃書”,上面將資金保管銀行寫為監管銀行。據北京優選財富有關專家介紹,中間銀行的角色和功能是保管而非監管。“但通商國銀在給部分客戶的投資計劃書上將托管銀行寫成監管銀行。”這樣一來,投資公司往往打著銀行的旗號騙取投資者的信任,投資人奔著銀行的名目去,容易上當。
相關投資行業魚龍混雜
據北京優選財富專家介紹,有限合伙是一種組織模式,固定收益的有限合伙基金未來也會成為主流的投資品種,但現在的尷尬就是整個行業魚龍混雜,野蠻生長。這種模式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在中國興起不到2年時間,如果經濟形勢無好轉,無法兌付的案例或拆東牆補西牆的行為會是常態。
“目前據我們所知,這種小型投資管理公司,曾經注冊、發行過項目的就有1.25萬家。”由於稅收優惠政策等原因,這種公司在天津、新疆注冊的比較多。據悉,天津已將2000多家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分類為白名單、藍名單和黑名單,其中白名單僅二十幾家,隻佔全體的1%,藍名單在經偵挂號,黑名單為堅決打擊對象。該業內人士補充說,這方面的案例挺多的,經常會有這種有限合伙基金到期后,管理人失蹤,把財產轉移。
專家分析
不法分子借PE
之名非法集資
近些年,股權投資行業發展迅速,但火熱的背后,整個行業魚龍混雜,亂象叢生,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假借PE之名進行非法集資。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很多股權投資類產品是由社會上一些非金融類的企業,例如某某投資公司發行的,但監管層面並未把這些投資公司作為金融類的機構進行監管。在所謂的影子銀行體系中,這類機構所產生的風險也最大。
“有些股權投資類機構甚至不需要相應的資質審批就能夠成立,不能排除有些機構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圈錢。”郭田勇說。
郭田勇提醒投資者,股權投資類產品收益率比較高,但風險較大,一般的商業銀行不大可能銷售這類產品,即便有的銀行代銷這類產品,也是通過其私人銀行部進行,對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的客戶進行偶然的銷售,對一般的銀行理財客戶是不予銷售的。
趨勢展望
對“影子銀行”
監管將加強
有分析認為,相關事件發生后,監管層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乃大勢所趨。據中金公司的分析稱,相關的監管內容或涉及對銀行承擔實質兜底風險的融資方式增加撥備計提和資本金要求,加強對操作風險的監管等。中金公司的分析認為,監管政策應重“疏”而不重“堵”,加強影子銀行體系透明度、建立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防火牆、增加合格投資者認定、強化市場化運行機制的建立均是監管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