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稱,所謂的分紅式保險理財產品,堂而皇之地在銀行銷售,其承諾的高收益甚至比同期的銀行存款的利息還要低。銀行和保險公司為了片面的追逐利潤,故意隱瞞收益率等關鍵問題,誤導消費者。
違背投保人意願承保
五年前,重慶的肖太太去銀行存款,工作人員介紹說,有一款保險理財產品收益比存款高,肖太太就把兒子打工寄回來的兩萬元錢交給了工作人員。雙方約定,每年交2萬元保費,連交5年,保費總計10萬元。其丈夫肖先生知道后,馬上趕到買保險的銀行,想挽回損失,然而銀行工作人員卻表示,要退隻能退13000元,這讓老兩口無法接受。
收益比銀行存款利息低
金融學專家王成祥仔細研究重慶肖先生的保險后表示,這份保險表面看起來很誘人,因為交一份錢可以同時實現風險保障和投資獲利兩個功能,事實上,肖先生五年分期投資總共10萬元,得到了一個表面看起來為21.54萬元的保障,同時還得到了4066.33元的收益。但通過計算得出,假設這個保障是真的,肖先生也虧了一大筆錢。
首先,王成祥隨意選取了一款保障期為十年、保障范圍基本一致、保障金額超過25萬元的保險作為參照,這款產品分五年繳費,每年僅需375元,一次繳清隻需要1500元。“如果把買分紅型保險的十萬元錢存銀行,存款收益比分紅險多將近7000元。”
而實際上,肖先生的保險從來也沒有為他們提供過21.45萬元的保障,按照肖先生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障最高的時候也就是第五年,他的實際保額僅為基本保險金額21.54萬元加上所謂紅利保險金額9000多元,再乘以保單年限5年與保險期限10年之比,也就是再乘以50%,即保障最高時,保額也僅為112486.695元。保險法專家指出,這種計算保額的方式匪夷所思。
保費比正常險貴100倍
保險法專家陳欣指出,肖先生這款保險並不具備保險的基本特征,按條款規定,以肖先生2012年的實際情況為例,他支付了10萬所謂保險費,最高時也隻得到了11萬元多的保障。即便按這個最高保障算,其保費與保障金額的比也僅約為1比1.12。而按照隨機選取的被保險人年齡相似、保障也類似的保險產品計算,保險保費與保障金額之比一般都在1比160以上。也就是說,這款分紅險的價格是正常保險價格的10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