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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公示推進需要認識上的突破(財經觀察)

傅光雲 張勇

2012年12月18日07:20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時下,中國大地正掀起新一輪官員反腐高潮,與此同時,廣東等一些省份也正抓緊試點官員財產公示,試圖在制度反腐上取得新突破。對於中共掀起的反腐熱潮,中國民眾普遍表示了熱烈歡迎。然而,對於廣東等地試點官員財產公示的效果,以及其經驗與制度能否在“成功”后得到推廣,業內外疑慮之音並不少。

  為了使反腐工作得到有效推行,產生實質性效果,日前,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反腐專家李永忠表示,官員財產公示應實行“有條件的部分赦免”。他表示,廣大官員財產目前還不能大范圍公示,既因一些技術條件還不具備,更因一批官員已有相當多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這時讓他去公示,無疑隻會讓他們成為政改阻力者。

  李永忠強調,如果我們用“絕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敗呆賬”隻會越來越多,存量會越來越大,抵抗也會越來越頑強,最后可能出現魚死網破,甚至魚未死網已破的態勢。

  李永忠具有豐富反腐經歷,其上述提法確實較有針對性,具有較強的現實可操作性,應該說,是當前推進反腐工作的一劑良藥,值得嘗試。

  其實,中國官員的財產公示一直遲遲難以執行和推廣,最大的難點是,由於此前制度不夠完善,在摸著石頭過河的社會主義改革開放過程中,一些官員利用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通過權錢交易等方式,獲取了巨額財產,如今一旦財產公示,毫無疑問,官員此前的“完美公仆形象”將毀於一旦,他們將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恐怕也很難說服廣大民眾,對其免以責任追究。

  與此同時,貪官們由於不願意放棄既得利益,也難以順利、主動推動財產公示。

  這樣就可能形成一個可怕的后果:官員財產注定難以順利推行,廣大民眾與眾貪官將持久地極端對峙,反腐效果難言樂觀。

  因此,要解決反腐、官員財產公示問題,除了要完善制度反腐外,首先要在認識上取得突破,從思想上獲得解放。

  子曰,人非聖賢,熟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鄢。改過歸正,符合中國社會的傳統精神價值取向。要允許貪官們認錯,才有可能改造貪官,糾正錯誤。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就曾表示,中國的改革開放允許犯錯誤,但關鍵是要及時認識到錯誤,及時改正錯誤,保証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健康發展。

  “有條件的部分赦免”,固然是解決官員財產公示問題的方式,但我們更需要考慮的是,在貪官與廣大民眾間,必須要尋找到雙方都較能接受的“利益平衡點”。筆者建議,我們不妨更大敢一些,允許在官員財產公示上,來一個新老劃斷,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把官員所貪污得來的財產,國家以不明來源財產暴利稅的方式,征收巨幅財產稅,把其作為對廣大民眾的消費補貼,以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這樣,既能解除貪官在財產、在思想方面的擔憂,也能平息民眾對貪官巨額不義之財的不滿,更能促進中國社會與經濟的和諧發展,可謂一舉三得。

  (張勇單位系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檢察院)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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