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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白藥主線產品曝質量門 公司稱已召回

12月20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2年第二期藥品抽驗的36個不合格批次藥品,由瀘州紅嶺醫院監測的雲南白藥膠囊(20110213批次規格:0.25g*16粒)被查出水分不合格。
2012年12月25日13:30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12月20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2年第二期藥品抽驗的36個不合格批次藥品,由瀘州紅嶺醫院監測的雲南白藥膠囊(20110213批次規格:0.25g*16粒)被查出水分不合格。

  記者查詢發現,近5年來,雲南白藥曾多次因藥品質量、夸大廣告療效等問題登上多地食藥監局黑榜。

  24日晚間,雲南白藥發布公告稱,公司已對所涉及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自查,多項檢驗均符合標准,並認為導致該批次產品水分不合格的原因在於運輸、儲存中受到的外界物理或極端環境影響。

  盡管雲南白藥在公告中稱該批次產品佔公司銷售比重極小,不過惹人注意的是,這是2007年以來雲南白藥首次就查出的不合格產品發布公告說明。

  雖然主業產品頻出問題,但雲南白藥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雲南白藥牙膏收入12億元,同比增長約40%。

  屢陷“質量門”

  雲南白藥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95.4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3.3%﹔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11.23億元,增長30.71%。

  在制藥業成本日益高企的環境下,這些數字顯然足夠令市場滿意,但雲南白藥產品頻頻登上多地食藥監局黑榜的現象則不得不令市場感到一些憂慮。

  2007年三季度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質量不合格名單中,雲南白藥集團的“田七花葉顆粒”(批號2004066),“檢查干燥失重”不合格﹔“熱毒清片”(復方批號:20050310),“性狀”不合格。

  2008年10月河北省河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抽驗不合格藥品通報中,雲南白藥集團昆明雲健制藥有限公司的 “燈盞花素片”(批號:20070470),“性狀”不合格。

  2009年三季度,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稱雲南白藥集團麗江藥業有限公司的“開胸消食片”(00309005批次)存在“重量差異”不合格情況。

  2012年7月,雲南白藥子公司大理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清肺抑火片(100726批號)便因重量差異被廣東省食藥監局列入“黑榜”。

  2012年12月20日,四川省藥監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2年第二期藥品抽驗的36個不合格批次藥品,其中由瀘州紅嶺醫院監測的雲南白藥膠囊 (20110213批次規格:0.25g*16粒)被查出水分不合格。

  此外,雲南白藥還涉嫌虛假廣告宣傳。2008年1月,北京市藥監局監測結果顯示,雲南白藥集團無錫藥業生產的 “雲南白藥創可貼”屬“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布違規藥品廣告。”“夸大產品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斷言、保証。”在2009年10月份違法藥品廣告公告中,遼寧省藥監局對雲南白藥集團文山七花有限責任公司的 “氣血康口服液”如此定論。

  公司:不合格由於流通環節

  對於雲南白藥膠囊被查出水分不合格一事,雲南白藥於12月24日晚間發布公告進行說明。這也是該公司自2007年以來首次就此類問題發布公告。

  該公告稱,目前公司已經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抽檢不合格批次產品的原料採購、生產、銷售、流通全過程進行了梳理、審核、檢驗、分析排查。包括對該批產品的生產及檢驗記錄進行核查,生產記錄顯示,生產過程完全按公司操作規程進行,符合藥品GMP管理的要求,出廠產品檢驗符合質量標准﹔對該批次雲南白藥膠囊的留樣進行了嚴格檢測,結果也符合標准要求﹔從市場上購入同一批次雲南白藥膠囊進行嚴格檢測,結果也符合標准要求﹔對該產品的包裝設計及自上市以來的歷史記錄進行排查,雲南白藥膠囊的包裝為具有較強隔離效果的雙面鋁塑鋁密封包裝,未出現過水分不合格的質量問題。

  公司公告還表示,經綜合分析,該批次產品水分不合格極有可能因為流通環節的運輸、儲存、保管過程中受到外界物理或極端環境影響所致。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公司對發往該區域的該批次產品,已進行召回工作。該批次產品共生產199件,涉及金額為135萬元,佔公司銷售收入比重極小(公司2011年全年銷售收入為113億元).

  重慶藥品交易所一不願具名的分析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次被查不合格產品為雲南白藥的經典藥品,市場份額較大,此次之所以一反常態發布公告,是擔心影響經典藥的市場聲譽。

  雲南白藥2012年半年報顯示,其上半年營業收入為60.75億元,其中雲南白藥系列產品和天然植物藥系列產品的工業銷售收入為23.90億元,佔比達39.34%。其2011年年報中,113億元的營業收入中,主打產品為雲南白藥膠囊、氣霧劑、宮血寧等的“藥品事業部”便貢獻了21.35億元,佔比達18.89%。

  而在上述分析師看來,雲南白藥在公告中將原因歸結為 “流通環節”,則顯得有些過於迫切規避責任,“流通環節對藥品會有一定影響,但是水分被蒸發就比較少見。”

  上述分析師認為,雲南白藥近年來主業產品頻出問題同“跨界”經營有一定關系,“藥企發展大健康產業固然是一條發展之路,但不應放棄其主業,應當從主業中延伸出來,不能舍本求末。”

  對於上述質疑,雲南白藥董秘辦回應稱,皆以公告為主,不作過多回應。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財經實習、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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