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圖表:公安部詳解認定“搶黃燈”具體情形 新華社記者 胥曉璇 張勛 編制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從昨天開始,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由於新規中有"闖黃燈罰六分"的規定,新規實施一天之后,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爭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黃色信號燈的作用是清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沒有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闖黃燈同樣屬於違法行為。按照新實施的123號令,這種行為將被依法罰扣6分。
據報道,在"闖黃燈罰六分"的影響下,多個地方追尾事故頻頻發生。有一位網友就在微博上講述了他的親身經歷,他說:"我成了第一波吃螃蟹的人,正常行駛,前車見黃燈一腳急剎,我給他撞出去一個車身,對方后保險杠及尾門報廢,我車沒事,人也都無礙。請各位在看見信號燈1公裡的時候就開始減速吧……祝各位好運。"
還有網友說:新交規實行第一天上路,試驗幾十次黃燈問題,很難掌控。要麼燈前50米左右就把車速降至極低,要麼隨時准備燈前急剎,這必將造成更多追尾事故。
還有人說,根據牛頓第一定律,物體運動是有慣性的,"闖黃燈罰六分"顯然違背了這一定律。經濟之聲記者王思遠採訪了一些車主,發現確實有不少人很不適應這條新交規:
車主:我現在一見到黃燈,我也有點,說句不好聽的話,反應不知道該怎麼做,停啊,還是該過啊?但是如果我要是很遠看到黃燈我肯定會停,但是如果在我過的一剎那看見黃燈了,我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該過還是該停。
車主:嚴格要求是沒有問題,像原來我覺得外地有那種數字的、倒計時的或者綠燈有提前閃的這種,起碼讓人有個准備,要不然我倒是停住了,后面還不一定停住,是不是還有這個問題,這個東西是好,但是能不能可行,我覺得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據了解,在國際上,黃燈警示的作用非常明顯。看見黃燈,車輛到路口就會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清華大學教授文國瑋表示,黃燈的設置還是很有必要的:
文國瑋:通過交叉口,另外一個方向換綠燈的時候和這個方向把綠燈關鍵之間需要有一個時間,讓這個方向的最后一輛機動車通過交叉口,所以實際上黃燈的作用主要就是為了清理交叉口,保証安全設置黃燈是對的。
不過,文國瑋教授也認為,新的交通法規實施起來確實有不合理之處,很多車在看到黃燈以后確實剎不住:
文國瑋:黃燈變紅燈這個過程,一般來說是三秒,有的地方是設計是四秒,綠燈變了黃燈之后不讓機動車通過原理上這是對的,但是在實施過程當中,比較難以控制,人家不知道你什麼時候亮黃燈。
記者:就是十米之內根本剎不住是嗎?
文國偉:剎不住,這肯定是剎不住的,有一個公式我們叫停車視距,視距就是說如果前方發現有障礙物,馬上採取剎車的措施,距離障礙物多遠就能剎得住,比如說40公裡車速,所以停車視距就是45米,你再減去一個車身的長度,我要在停止線前停止需要40米距離。30公裡車速在25米,20公裡車速15米。
有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麼黃燈就失去其意義了,干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信號燈算了。還有網友提出,可以安裝倒計時信號燈來解決這個問題,讀秒的紅綠燈一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但據報道,有交管部門表示,倒計時信號燈不適合城區的道路交通情況,暫時不考慮安裝。文國瑋教授說,他不認同交管部門的說法:
文國瑋:公安交通管理局說是要安裝這個東西太多了,說不能安裝,這是不對的,城市交通的管理應該人性化管理,你的車速在10公裡的時候你都站不住,你必然是要越過停止線,按照現在它的規定來說,那就要罰你。要從實際出發,讓大家明白,讓大家能夠遵守你這個交通法規,如果說是有一個綠燈,有一個倒計時,如果給大家這個信號,我想這個問題矛盾就解決了。
黃燈本來是一種提示車輛減速的信號,但中國的司機卻常常在看到黃燈之后,反而加速,為的是趕在黃燈變成紅燈之前,迅速通過路口。這可能也是交管部門現在如此強調處罰"闖黃燈" 行為的初衷。
因此,也有一些網友是支持"闖黃燈罰六分"這個規定的。他們認為,現實中,司機看到黃燈第一反應是加速,交通事故常常就是這樣發生的。因此,這條新交規看似不合理,但如果它能產生的強大威懾力,讓更多的司機在黃燈閃爍時踩剎車,會大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司機:有時候搶黃燈加速嘛,有時候速度上可能會有影響,但是對安全上還是好的。
司機:本身就應該減速,對於突然間踩剎車,這沒什麼關系,平常開車一般要遇見黃燈的話隻要沒過線,一般我也停,應該加強這方面的。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