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國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開出首張罰單。中新網財經頻道特邀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時建中做客中新網視頻訪談,進行全面解讀。中新網 張龍雲 攝
中新網1月4日電 4日,國家發改委依法對韓國三星、LG等六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生產商2001年-2006年的價格壟斷開出共3.53億元的罰單,有網民認為此次開出的罰金太低。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時建中在做客中新網視頻訪談時表示,罰金較低是因為不能適用反壟斷法,隻能適用價格法,反壟斷法的罰款基數是銷售額的10%,而而價格法的罰款基數最高僅是違法所得的5倍,所以罰款的數額比其他國家要低不少。
針對中國首次依法查處境外企業壟斷的案件,多數網民對此次反壟斷處罰表示支持,也有網民認為發改委此次開出的罰金太低,“不給力”。對此,時建中表示,這個案子最理想的就是使用反壟斷法,它的罰款基數是企業的營業額,比例可以高到10%,這樣一來罰款的數額會是現在的幾倍,但是這個案子很特殊,因為其壟斷行為發生在2001年到2006年這期間,而中國的反壟斷法是2007年出台,2008年生效,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對於之前的是不能適用的。
時建中指出,除了反壟斷法之外,還有價格法,而價格法的處罰比較低一點,罰款基數是企業違法所得的5倍,一個罰款基數是違法所得的5倍,一個罰款基數是銷售額的10%,所以使用價格法盡管遺憾,罰款的數額比其他國家要低不少,但是這裡邊也表明了一個態度,中國政府他對於處理任何案件的時候,不是為了罰而罰,第一是為了改善競爭環境,第二在做處罰的時候,要嚴格按照中國的法律來進行。
相比美國、歐盟,我們的處罰要輕得多,國家發改委也對此作出了解釋,六家涉案企業針對全球市場共同協商液晶面板銷售價格是典型的價格壟斷行為,多個國家和地區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嚴厲處罰。由於美國、歐盟對本案是依據該國反壟斷法進行的處罰,罰款基數是涉案企業銷售額,罰款金額比較大。
而我國對本案的價格壟斷行為是依據《價格法》進行處罰,罰款基數是這些企業的違法所得。另外,這些面板企業都有自首的情節,因此給予了不同程度的從輕處罰,罰款數額相對較輕。如果根據我國《反壟斷法》處罰,罰款基數也將是這些企業的銷售額,罰款金額肯定會大得多。(中新網財經頻道)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