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連春節也要加班的琳琳,今年元旦前后卻連續休了15天假。
琳琳在素以加班文化聞名的某著名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高級審計師。“如果不是身處其中,一般人很難想象我們的忙碌程度。”已經工作5年的她說:“加班到夜裡12點是家常便飯。每年忙季的時候,可能連續工作20多天,連給家人打電話的時間都沒有。一下班就想睡覺,什麼都懶得干。”
高薪、工作壓力大是“四大”白領們的共同特點。然而,就在2012年10月的某一天,琳琳的電子郵箱忽然收到公司發給每位員工的一封很“人性化”的通知,讓琳琳倍感驚喜。通知稱,為了讓大家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公司決定給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的員工每人放假8天,2012年底前休完。8天中有4天指定了休假日期,都在12月,另外4天員工自行安排。通知也給出了休假減薪的兩種方案:第一種,8天減少的工資都記錄在11月﹔第二種:8天減少的工資分攤至后續的幾個月。
由於去年經濟形勢不好,香港和中國內地IPO市場蕭條,部分像琳琳公司這樣的金融服務機構為減少人力開支不得已採取了無薪休假的舉措。雖然損失了幾千塊錢工資,但有這樣一個難得的悠長假期,琳琳依然很高興。她掐指一算,自己有3天加班假沒休,加上這8天假期和常規的聖誕假、新年假,可以一直從12月20日休到1月3日。
昨天,正在老家江西陪父母看《中國好聲音》的她在電話裡對記者感慨:“這次終於能踏踏實實地在家待幾天了。”據她介紹,大部分同事都選擇在聖誕、新年前后休完無薪假,或旅游或探親或裝修房子,調整身心准備迎接新年后的年度審計。
與琳琳恰恰相反,剛工作兩年的Ken聽到“被休假”的消息后有點悶悶不樂。“審計這行是集體工作,自由性相對較少,不可能你想休息就休息,很多時候要跟著客戶的時間走。”他說,他2012年接了個“比較苦”的項目,平時應付客戶的各種難纏要求就忙得焦頭爛額,12月31日還有個重頭戲年終盤點,需要提前做些准備,所以很難把假期連著休。除此之外,Ken還肩負著還房貸的重擔,盡管他把減少的工資分攤到了三個月,但年底花錢的地方多,積蓄尚少的Ken還是感到經濟上的壓力。他無奈地表示:“現在公司業務減少,沒裁員就很不錯了。”
專家觀點
公司強制放假需征求員工意見
“我國法律將每年的公休日、職工年假、病假列為有薪假期,如果職工請事假,則屬於所謂的‘無薪假期’。‘無薪假’長度達到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照北京市最低的工資標准70%支付基本生活費。但對於隻有幾天的強制假期,法律並無明確規定。”
資深人力資源律師李熠介紹,人力資源管理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規范,並體現民主管理。公司強制員工放假,可能會直接影響到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水平及其他切身利益,應事先通過工會或職工代表進行充分溝通,通過溝通形成雙方共識。“特別在外企,員工手頭的工作都比較多。如果強制員工休息,回來后可能需要很多時間加班,增加了員工單位時間的工作飽和程度,容易引發勞資雙方間的不愉快。”
實習記者 張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