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報道稱,部分央企高管阻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並稱央企出資人機構在其中扮演了類似角色。昨天,國務院國資委澄清稱,一直以來都積極支持收入分配改革。
國務院國資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包括國資委在內的多個部門共同參與制定,“從方案的醞釀,到之后的多次討論、修改,國資委始終全力配合,大力支持”。
該負責人稱,2009年,人社部、國資委等6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對國資委監管的央企、中央金融企業及鐵路、煙草、郵政等行業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提出統一、規范的原則和要求。國資委嚴格按照《指導意見》,根據企業經營業績確定央企負責人年度薪酬。根據《指導意見》,央企負責人的薪酬結構主要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益三部分構成。
記者從國資委處獲悉,國資委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別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年度薪酬上限值的90%和80%來確定央企負責人年度薪酬上限,2010年和2011年兩年,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
專家觀點
央企薪酬分配市場化程度增加
日前,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王勇透露,大概有1/3的央企主要負責人帶頭減薪,其中中船集團主要負責人帶頭降薪30%,去年三季度以來央企人工成本各項指標增幅逐月下降。從事國企薪酬研究的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培敏告訴記者,央企負責人降薪釋放出央企薪酬分配市場化程度增加信號,去年實體經濟利潤深受國內前三季度經濟蕭條和國外經濟低迷影響,相關央企也不能幸免,自行降薪本來就屬於市場化決策。
鄭培敏指出,央企廣義上包括國資委管轄的央企以及金融企業、煙草企業等非國資委管轄的央企。在國資委監管的央企內,應根據行業屬性,例如具有公益性質、相對壟斷的央企及在競爭行業的央企應該有不同的業績考核方法和薪酬管理方法。同時,要重視廣義央企行業收入分配不均的問題,央企的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不同管轄部門相互協調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