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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底我國人均養老金儲備隻有2600余元【4】

2013年01月28日08: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培育“養老資產”

  購買商業保險是重要的養老補充保障手段

  面對“老齡社會”漸行漸近,僅僅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不足以解決中國社會的養老隱憂,必須全方位儲備“養老資產”。養老資產包括能提供日常開支的養老金以及醫療保障、居住和護理費用等四項基本內容。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老年醫療和老年護理的負擔日益沉重,僅憑養老金難以招架。

  據審計署2012年公布的數據:2005年至2011年,我國企業職工養老金年均增長13.4%,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但我國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2011年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而國際勞工組織最低標准為50%。通常,養老金替代率大於70%可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60%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於50%則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下降。對於一個普通職工來說,退休當年月工資3000元,如果養老金1800元—2100元,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少於1500元,生活水平則難以維持。

  勞動人口紅利的消失將導致老年服務成本越來越高,不能全部依靠國家負擔。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猶如兩條道上的車,功能各異:一輛是“公交車”,作用在於克服貧困,支付基礎養老金、分擔基本和大病的醫療成本、保障一套住房﹔另一輛為“私家車”,用於改善生活,包括個人養老儲蓄、單位養老年金、商家消費積分兌現的養老金等,還有補充醫療保險和改善住房等。

  養老資產不是狹義的個人儲蓄存款,而是在法律政策支持下,通過微利綜合金融服務,實現個人和家庭養老“財富”的安全保管和保值增值。銀行、保險、信托和基金在養老資產的保值增值過程中各具功能。其中,商業保險是重要的補充保障和理財工具。

  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有利於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國際經驗証明,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是養老金的三個來源。

  目前我國正在構建這種“三支柱”的養老金體系。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如果沒有合理規劃化解養老風險,人們則因擔憂未來的生活保障而降低當前消費。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市場化、社會化的養老風險管理機制,能夠有效地解決家庭養老風險,減少人們的不安全感,有利於刺激家庭消費,促進經濟發展。

  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障功能正在伴隨社會轉型而轉變,從傳統的被動型風險儲蓄加理賠的經營模式,轉向微利綜合經營、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和管理養老風險的經營模式。

  以太平金悅人生步步高理財計劃為例,該計劃是按照人一生的財務生命周期進行設計的。從教育補貼、結婚置業到養老儲備金,可按人生的階段性需求分段領取。在國家支付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下,66—88歲領取的金額可作為養老資金的有效補充。如30歲男性,每年投入38640元參加該理財計劃,連續交納10年,那麼在投保后每兩年即可保証領取5000元,40周歲后每兩年保証領取1萬元,50周歲后每兩年保証領取1.5萬元,60周歲后每兩年保証領取2萬元,66周歲開始年年保証領取3萬元,一直領到88周歲。

  此外,在商業養老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客戶還享有身故保障和意外高殘保費豁免等權益。除固定領取,保險公司每年還會把可分配盈余按合同約定分配給客戶。可見,商業養老保險同時具備規劃、理財、保值和保障的四大功能。加之保單貸款功能,還能解決資金緊張時的燃眉之急。

  總之,人口老齡化是不可逆轉的社會現象,養老資產和養老金融須由政府、企業、市場、個人、家庭共同打造。隻要我們早做規劃,多方籌謀,一定能順利迎接“銀發浪潮”的洗禮,確保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也讓我們每個人有尊嚴地安享晚年。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養老金工作室)

(責任編輯: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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