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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難在哪 頂層設計必不可少

2013年02月04日16:24    來源:經濟日報     手機看新聞

  嘉賓

  余 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

  蘇海南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

  李 實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

  進入21世紀以來,在我國經濟“蛋糕”快速做大的進程中,如何合理分好“蛋糕”,日益成為社會各界強烈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中央對此高度重視,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作出了相關戰略部署。本期《財經沙龍》邀請3位此領域的專家,一起探討收入分配改革究竟難在哪?如何加快推進這項改革,讓每個人都能分享中國發展的紅利?

  收入分配改革面臨的障礙較多,但最突出的障礙是理順政府、資本和勞動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余 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形成三大收入,即勞動所得(工資)、政府所得(稅收)和資本所得(利潤)。要實現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標,把經濟發展轉變到立足於消費擴張的軌道上來,就必須改革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大幅度提高勞動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但是,這也就意味著,必須相應地降低政府所得或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從國際比較看,目前我國政府所得和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均高於同等收入水平國家的平均水平,的確存在下調的空間。但是,從現階段發展實際而言,無論是降低政府所得,還是降低資本所得,都面臨一定的障礙和挑戰。

  一方面,降低政府所得必然會增加財政收支壓力。在邁向高收入社會的過程中,政府公共服務支出將明顯增加,各級財政可持續性面臨考驗。顯然,如果大幅度降低政府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將超出各級財政的承受能力,導致政府負債率的明顯上升,不利於實現經濟增長階段的平穩轉換。另一方面,降低資本所得則會進一步加重企業生產經營的困難。在經濟增速下降過程中,產能過剩、惡性競爭等問題日益突出,企業贏利能力和水平普遍下降。在這樣的情況下,提高勞動所得而降低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企業利潤將進一步下降,實體經濟面臨的困境將進一步加劇。

  收入分配改革面臨的障礙較多,但最突出的障礙是理順政府、資本和勞動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適度、同時降低政府所得和資本所得,逐步提高勞動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是當前合理的選擇。

  收入分配改革的頂層設計是必不可少的,要從制度上抑制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李 實(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應該看到,在過去10年中,我國收入分配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緩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無序。對於經濟長期發展和社會穩定來說,過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是不利的因素。在過去,中國經濟社會之所以能夠在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同時,保持相對穩定的狀態,主要有賴於經濟的高速增長和低失業水平。然而,如果經濟增長出現下滑或出現經濟長期衰退的局面,過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對社會不穩定的影響就會更加凸顯出來。對此,我們要未雨綢繆,及早地設計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系統的、有效的收入分配與再分配政策,以抑制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從根本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問題。

  首先,要對國內外各種各樣的收入分配以及再分配制度和政策加以系統梳理,從中選擇一些可以解決當前實際問題的改革措施,並盡快出台。其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與生產要素市場化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再次,在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過程中,應該預期到改革的進程在部門之間會出現明顯的不平衡。因此,收入分配改革的頂層設計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出台收入分配政策與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失業問題要具有高度相容性。在未來一段時期,實現經濟高速增長,促進充分就業,仍將是我國發展戰略和政策選擇的基本點。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更為迫切的是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我們亟須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從根本上遏制腐敗收入、尋租收入和壟斷性收入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同時,通過戶籍制度改革,實現機會均等。

  既要在收入分配制度上下功夫,又要在解決扭曲收入分配關系的深層次問題上下功夫

  蘇海南(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抓好收入分配,需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礎上分好“蛋糕”。其中,最重要的是“提低”、“控高”。一方面,“提低”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值得期待的突破口之一。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社會有共識,阻力相對較小,落實的可行性也更大些。隻有“提低”方面有新的進展,則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逐步縮小收入和財富的不合理差距等改革目標才有現實意義。在相關配套措施方面,包括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城鄉貧困居民的保障標准,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抓好農民增收工作,等等。另一方面,“控高”應成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對於調控不公平不合理高收入必須標本兼治。既要在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上下功夫,又要在解決扭曲收入分配關系的深層次問題上下功夫,這樣雙管齊下,多方措施配合才能見效。具體而言,“控高”包括調節部分壟斷行業企業、部分高管、某些社會群體的偏高收入,同時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范灰色收入和打擊非法收入。

  進一步看,如果我們的經濟社會體制弊端不消除,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方式不合理依然存在,現在的收入分配問題就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因此,必須要抓標本兼治和綜合配套改革,包括打破城鄉分配管理體制、戶籍制度改革,等等,這都是關系到我們收入分配問題能否真正解決的深層次改革措施。 記者 馬志剛 歐陽優

(責任編輯:聶叢笑、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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