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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書福

關於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並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提案

2013年03月07日11:06        手機看新聞

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在2013年3月3日上午9時在北京舉行“李書福委員兩會提案媒體溝通會”。李書福委員就大氣質量立法,建立統一的出租車市場准入標准,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三個提案與媒體記者進行溝通。

在《關於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並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提案》中提出,我國稅收中的四大稅種之一,也是我國現行稅制中為數不多的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稅種之一。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1年7月1日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人所得稅免稅額提高為3500元,並於2011年9月1日開始實行。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尤其是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居民收入倍增計劃之后,現行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仍需進一步大幅度提升。

一、月收入35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在當前形勢下仍然偏低,由此造成了以工薪階層為社會主體的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負擔偏重。工薪階層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約佔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50%。最近幾年,企業“用工荒”現象越演越烈,究其原因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太低也有很大關系,低工資收入還要承受高稅收負擔,已經不適應當前中國企業發展需要。

二、個人所得稅征收沒有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的實際情況,實行“一刀切”的做法,沒有充分發揮其關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功能。當前物價上漲幅度已遠遠大於個人所得稅的調整幅度。

三、個人所得稅征收標准沒有考慮全國各地區生活成本的差異,實行單一標准,從而導致生活成本高昂地區的工薪階層稅負較重,生活困難。 四、目前採用的分類征收辦法造成了收入來源單一的納稅人繳稅相對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相對較少的不公平現象,個人所得稅的調節作用無法有效發揮。而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綜合稅制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

他建議,為了促進我國經濟繼續取得又好、又快的發展,在國際外需增長可能性不大、政府投資刺激效應逐漸減弱的情況下,我們應盡力保証內需的擴大。為了促進內需的增長,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並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改善民生,使廣大工薪階層的可支配收入再增加一些,保持經濟的良性循環。為了有效發揮個人所得稅在促進公平、改善民生、拉動內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建議如下: 一、靈活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並將調整行為制度化。建議將現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3500元”調整為“個人所得稅起征參考點為5000元,各省、市、自治區可根據本轄區財政實際情況最多上下浮動1000元”﹔同時,每兩年進行一次依據宏觀經濟形勢、物價水平、居民收入變動等各種綜合因素的權衡,以確定新的個人所得稅起征參考點和浮動范圍,並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規則。 二、適當降低工資收入的最高稅率,建議將其設定在3%∼35%的范圍。 三、採取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允許納稅人選擇按個人或按家庭為單位申報納稅﹔考慮家庭負擔等情況,實行基本生計和專項扣除,據此設定家庭納稅原則。 四、加大個人所得稅管理體制和征管技術改革的投入﹔加強對個人收入的監控和管理﹔主動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証,以此加強全社會的個人信用體系建設。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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