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在《關於大氣質量立法的提案》中提出,近年來,雖然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於各種原因,我國大氣環境面臨的形勢仍然非常嚴峻。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大氣污染仍然十分嚴重。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大氣環境質量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特別是近期,我國空氣更是嚴重污染,近七分之一國土面積被灰霾籠照。整個社會尤其是群眾對於發展帶來的越來越突出的環境問題深感憂慮,反應十分強烈,這對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美好願望形成了阻礙,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己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一個人一天要呼吸2萬多次,每天至少要與環境交換1萬多升氣體。可見空氣質量與人的健康息息相關。空氣與人類關系至為重要,人類與其說是生存在地球上,不如說是生活在大氣的海洋中。空氣是人體生命活動與存在的要素,人不可須臾離開空氣而生存。盡管,一些城市為了應對惡劣的大氣污染現狀,出台了一些嚴格的防控應急措施,這樣的做法應該值得肯定,至少能避免污染的“疊加”,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大氣污染的“罪魁禍首”來自多個方面,完全依賴幾個城市和政府是難以根治的。一方面,這些城市所發布的防控措施效力有限,另一個方面,大氣污染靠一個城市單兵突擊無法達到根治的目的。因此,治理大氣污染,是轉型期的中國必須要長期面對的全局性問題,有必要在全國層面出台“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政府、企業、個人等各方在大氣治污中的責任。隻有有了明確的法律,大氣污染整治才能更有章可循,才能真正促進我國整治大氣污染目標的實現。對此,提出盡快推動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立法提案。
我國現雖有《環境保護法》,但迄今已有23年,2000年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也己有13年了。實踐証明,這部法律對中國大氣質量的保護沒有產生應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再次查缺補漏修訂完善,將相應法條規則細化、剛化,嚴格明晰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出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其成為各種經濟活動准入的“防火牆”。
他建議,我們有必要以目前整治大氣污染為契機,梳理現行所有相關法律法規,適時加以修改和完善,爭取早日與國際標准接軌,盡快建立、健全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標准體系和法律法規,盡快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