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無名的男嬰,原本可以活下來。他有很多存活的機會,但是,這些寶貴的機會,卻被她這個親生媽媽一再錯過。
我們應該責怪她的殘忍,但在法庭之上,見她抱頭痛哭的時候,我們又對她心生憐惜。
她個頭很小,體形較胖,話音細小,單純稚氣。雖然她現在已年滿18歲,但案件審理期間,法官請心理咨詢師為她做心理輔導時,發現她的心理年齡隻有15歲左右。
小劉自幼生活在農村,家裡經濟困難,她是長女,家裡有兩個弟弟,父親脾氣暴躁,經常打罵孩子,身為大女兒的小劉吃過不少打罵之苦。
她年輕、無知、輕信,缺乏社會經驗和生活經驗,性格自卑內向,明知自己懷孕后還在逃避現實。
心理咨詢師說,由於家庭教育簡單粗暴,忽略對她心理和情感的關心照顧,學校監管又不到位,以致釀成悲劇。
愧疚、后悔、自責、害怕,這些情緒始終折磨著她,她為此失眠、痛苦、憂郁。
她是殺人犯,但也是受害者,一個教育失敗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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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博洋、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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