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日前發布《快遞業務旺季服務保障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快遞企業若因成本增加確需上調資費、或為提供法定節假日快遞增值服務而需要另行收費的,應提前向用戶說明,並向社會公布。
快遞業務旺季指春節前30天、其他重要節日前后一段時期、大型電子商務平台促銷活動期間,以及其他因市場需求波動引起快件(郵件)業務量急劇增長、超出快遞服務網絡常規處理能力的時段。指南要求快遞企業應加強對快遞業務旺季生產的預測、研判,制定措施嚴密的保障方案、靈活有效的指揮調度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全網車輛、航空倉位等運能資源,以及收寄、投遞資源的組織、調配計劃和應急預案,並確保方案、預案的落實。
具體要求包括:快遞企業在業務旺季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報告制度,以掌握全網生產運行動態,及時調配生產資源,處置突發情況,確保全程全網生產運行穩定﹔旺季期間,快遞企業服務地點、服務時間、服務范圍、服務方式、快件(郵件)時限、查詢投訴方式等若發生變更,要通過大眾媒介或企業網站、對外營業服務場所向消費者公告,同時說明原因﹔快遞企業也有責任為用戶提供寄件頻次等信息和寄件數量調整等合理化建議,並適當增加旺季期間客服人員﹔等等。
指南同時強調,快遞業務旺季期間,快遞企業在每個開辦業務的城市應持續提供快件(郵件)收寄和投遞服務,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郵件)。因特殊原因,快遞企業需暫停經營服務的(包括關閉網絡、停開網絡班車、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遞等情況),應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並按照規定妥善處理好未投遞的快件(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