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視頻】中國不會發生債務危機 化解地方債須劃清三大界限
經濟學家答問錄系列報道:
隨著各城市地價不斷飆升,媒體對地方債務風險的猜測和解讀也越來越多。如“江蘇數個地級市負債超100%”,“昆明負債率超122%”,“廣州地方債逼近上限”,“鄂爾多斯舉債壓頂”等消息不斷加深人們對於地方債問題的擔憂。
國家審計署今年8月初開啟了新一輪全國范圍內的城市地方債審計摸底。而上一次全國性摸底審計的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欠債10.7萬億元人民幣。本次審計由上一次的“三級審計”(即省級、市級、縣級三級地方政府),延伸到“五級審計”(即中央、省級、市級、縣級、鄉級五級政府)。
雖然學者們普遍認為中國地方債問題完全在控制中,但對部分城市的債務問題也表達了擔憂。究竟中國地方債風險有多大?如何看待並防范地方債的爆發?人民財經專訪國民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王梅、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國力、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劉立峰,詳解中國地方債。
地方債最大的問題來自未知 財政部應主動公布信息
王梅:中國地方債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未知。2010年審計署的調查是10.7萬億人民幣,但鄉鎮一級並未納入審計,當務之急是把家底調查清楚。財政部實際上有一套地方債監控系統, 應該對地方債務的情況有足夠的掌控。但是財政部要更主動地公布相關信息,要更透明。
就算是根據已有的信息來看樂觀估計現在地方債規模會達到13萬億。學界也有不同聲音,有學者推測20萬億左右,也有學者推測在17萬億左右。
中國的地方債應從全國層面來統一考慮,雖然部分地區負債率很高,但沒有爆發大規模債務風險的可能性,總體可控。原因兩方面,首先,從地方負債增長曲線來看,最快的階段有兩個,第一個是1997—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時期,第二個是全球金融危機時期,而這兩個時期地方政府舉債建設是在為了抵御金融危機帶來的風險。其次,中國地方政府有很多可以變賣的資產,這是和其他國家不同的地方。
劉立峰:地方債是地方政府在經濟建設中,由於資金不足,向外借貸形成的債務。從現有地方債數據來看,2010年審計署報告10.7萬億,這些年有增加,但是學界對規模估算說法不一、差距很大。有的專家說到2012年底有12萬億,有的說有15萬億,也有說16萬億左右,我判斷應該有14、15萬億的規模。
和發達國家比較來說,發達國家城市負債率一般會達到30%-40%,比如日本、德國。中國地方債負債率如果按已發布的最高數據來統計的話,應該是27%左右,不超過30%,而媒體報道較多的內蒙、江蘇負債也就在30%左右,這個比重是比較合理的。但令人擔憂的是,地方債增長太快了。2008年之前地方負債率隻有5萬億,2010年之后已經10.7萬億了,3年之間債務增長了1倍。發達國家的城鎮化發展一二百年了,我國的城鎮化水平還不高,而地方債務這種比例的增長是比較危險的。
我認為,某些城市確實存在債務率高、償還能力不足的情況。因為償債資金主要通過基金收益、土地收益等預算外收益償付,如果土地市場不好,償債能力會大大下降。全局性債務危機不會出現,對絕大部分地方來說只是一個短期支付問題,但某些省區城市可能會比較難熬。
高國力:地方發展願望比較強烈,投資沖動比較明顯,再加上中央和地方財力和事權不匹配的特點,導致了地方上負債來搞建設,這種問題持續了很多年了,主要是規模沒有有效限制,導致了地方債務的增加。
我認為首先還是要摸清“家底”,確確實實看清不同級別不同地區政府債務到底有多大,可能要制定差異化標准對地方政府債進行約束。如東部一些政府的還債能力強、信用好,就允許它發行一定的債務來滾動開發、搞城市規劃建設,建地鐵機場。但很多中西部城市包括一些東部城市,地方債規模太高,還債能力已經亮起紅燈了,還在借債建機場搞新城,這才是危險所在。
王梅:從宏觀來說,GDP增長目標不能太高。因為出口低迷,國內消費需求增長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不能指望消費有太大的拉動作用,所以投資還是主要的拉動方式,投資就得借債,所以要溫和放緩經濟發展的目標,減輕地方政府負債融資的壓力。某些地方政府10%以上的目標是不現實的。對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不能太重GDP。負債融資的決策要透明,要接受人大和公眾監督,要逐步納入地方預算管理。
具體手段上,首先應減少地方政府借債的成本。借債來源一般來自銀行貸款7%和影子銀行10-15%左右。應增加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融資成本低於4%,現在財政部代發的地方債規模太小,今年隻有3500億,應逐步擴大,讓地方政府把貴的債換成便宜的債﹔第二,吸引民間投資。地方政府需要投資的項目應`引入民間投資,放低准入門檻,讓民企享受國企的待遇。創造條件讓民間來投資﹔第三,成立不良資產的處置公司,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理﹔第四,資產証券化,把好的資產變成現金流﹔第五,融資平台要專業化,規范運作,公開透明,防范腐敗滋生。
劉立峰:防范地方債風險涉及很多方面。長期來看,中央政府需要給地方政府更多的固定財力,比如房產稅、遺產稅等。從我們調研的結果看,基層需要財權,如果沒有財權隻要搞建設就要背債,尤其是鄉鎮一級。如果解決不了財源的問題,小城鎮就沒有發展的潛力,有些城鎮就萎縮了。另外,中央政府要下決心給地方政府立規矩。要訂立幾個指標標准,包括負債率,債務率等,突破了標准就不能再借債。第三,讓地方人大和老百姓發聲,加強對地方建設投資的監管。
我判斷,地方債務危機是點狀的,大多數城市是好的,隻有少部分是差的。短期措施我認為最緊要的是公開地方債務。審計署摸底后公布的地方債總數對市場的意義不大,但地方債務公開后,市場就能夠對其做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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