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援引有關人士統計稱,2005年至2012年8年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而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包括萬科、富力、雅居樂、招商等40多家房企榜上有名。
昨天,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帶頭反駁央視相關報道,稱正在研究如何公開起訴央視的事宜。多家被指欠繳土地增值稅的房企,昨天也澄清稱,有關報道對房企土地增值稅繳納存在誤解。
任志強指欠繳報道“愚昧無知”
根據央視報道,長期關注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北京執業律師李勁鬆,根據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數據測算,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房企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6萬億元,而實際上國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稅僅為0.8萬億元。這意味著全國房企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
被指應繳未繳土地增值稅金額排名前十的房企包括雅居樂(83億元)、SOHO中國(64億元)、富力地產(58億元)、萬科(58億元)、華僑城(49億元)、招商局地產(44億元)、合生創展(42億港元)、融創中國(27億元)、金地集團(26億元)、首開股份(21億元)。
對於多家房企欠繳土地增值稅的報道,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微博上稱有關報道“愚昧與無知”,並列出八條理由進行反駁。
任志強表示,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按項目進度和完成的條件進行最終結算。“政府的預繳正是無償提前佔用企業流動資金的納稅方式”。
北京一家被指未繳增值稅的上市房企董秘昨天對記者表示,目前北京執行的是土地增值稅按照銷售額2%預繳。預繳較清算時間早至少兩年以上,等於提前繳納,“開發商怎麼可能逃稅呢?”
經濟學家馬光遠則認為,目前土地增值稅各地預繳率特別低,而且很少按照規定進行匯算清繳,事實上使得土地增值稅的實際繳納額遠遠低於應繳,從而造成了實際的偷逃和拖欠稅款。
房企稱“預提”並非現時繳納
對於被曝光欠繳土地增值稅,多家涉事房企表示“躺著中槍”,認為相關報道的出爐源於概念上的誤解。
華遠地產昨天公告稱,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土地增值稅”的征管方式為:納稅人在取得房地產預售收入時按照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待項目達到清算條件后進行清算,對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款“多退少補”。根據會計准則計提的應繳稅金與根據稅法繳納稅款存在時間上的差異是合理的,符合稅法的規定。
萬科昨天回應稱,會計上的“預提”與“現時納稅義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地產項目要達到清算條件才需要清算並交納土地增值稅。在此之前,按照會計上配比和謹慎性原則,企業對尚未達到清算條件的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預提撥備。
萬科方面還表示,通過充分了解和專業討論,這一誤解完全可以消除。
昨天,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注意到了深圳幾家大型房企被央視點名,“(央視報道)概念搞錯了。”報道中提到的“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並不能定義為“拖欠”。
■ 企業回應
萬科
去年繳納土地增值稅52.8億
“近年來,萬科每年總納稅額都約為淨利潤的兩倍。”對於被指未繳58億土地增值稅,昨天萬科集團在給記者的回應中表示,萬科一貫堅持守法經營、照章納稅。2012年,萬科總納稅額211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52.8億元。
資料顯示,2012年萬科實現淨利潤125億元,不到總納稅額的六成。
首開
銷售同時預交了土地增值稅
昨晚,被指應繳未繳21億土地增值稅的首開股份發布了澄清公告。首開股份表示,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稅相關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規定,在房產實現銷售的同時預交了土地增值稅,並按當期確認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對本期結利項目計提了土地增值稅,符合會計准則及稅法的相關規定。(張旭)
■ 專家說法
稅務專家稱“欠繳”說法不准確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稅務總局研究人士昨天對記者表示,“欠繳3.8萬億”的說法不准確。欠繳應該有准確的數字,比如今天應該交100元,但隻交了50元,還有50元欠款。但現在房企的情況是,今天交50元,另外50元還沒有到交的時候,所以說“欠繳”是不准確的,到期不繳才算欠繳。
按照稅法的規定,欠繳稅款是要經過批准的,沒有經過批准的拖欠稅款,稅務局是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的。
上述研究人士表示更同意任志強的說法。土地增值稅的征收方式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然后根據項目的進度進行最后的結算。土地增值稅在實際征收的操作上是比較復雜的,房地產企業是滾動開發,在銷售時才能實現繳稅,實際上房地產的銷售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該研究人士表示,當年設立土地增值稅的目的和動機就是抑制房地產投機行為,抑制通過投機獲取暴利,所以按照增值額確定30%-60%的累進稅率。但是實際執行中,這個願望卻難以有效落實,目標沒有很好地實現。主要原因在於房地產企業是滾動開發和銷售,成本核算並不是一下子就結束和完成了,設計稅種時考慮的是蓋一棟樓賣一棟樓,多賺的錢按比例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實際上,企業是持續經營,滾動開發的,這樣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
上述研究人士稱,不僅是房地產企業,不少企業都存在偷稅逃稅和欠繳稅收的情況,但近年來稅務局對於房地產企業的征稅都是從緊的,因為房地產近幾年快速上漲,國家稅務總局此前下發文件要求加強房地產稅收的管理。
房企欠繳增值稅報道引爭議
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按項目進度和完成的條件進行最終結算。政府的預繳正是無償提前佔用企業流動資金的納稅方式。
——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
長期關注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北京執業律師李勁鬆,根據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數據測算,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房企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6萬億元,而實際上國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稅僅為0.8萬億元。這意味著全國房企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
——據央視報道
央視列出的名單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財務信息透明,多數情況下,都符合法律法規,並無大錯可查。即便有問題,也多屬合理避稅范疇,非上市公司在這個領域,貓膩更多些。土地增值稅的亂象,根源在於稅法設計與稅務局實操。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
土地增值稅引發的爭議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實際操作中,各地的預繳率不一樣,而對土地增值到底如何計算,哪些可計入成本等技術環節,各地稅務部門的理解和把握也不一致,這實際上造成了“鬆緊不一”的現狀。
——北京市律師協會稅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朝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