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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恐難順利完成 利益糾紛必增加

馮海寧

2013年12月10日07:56    來源:經濟網-中國經濟周刊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熱點觀察】國土部能否承受“不動產登記”之重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減少辦証環節,減輕群眾負擔。據悉,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

目前,我國對不動產登記的部門有多個,如土地登記在國土部門,房屋產權登記在房產部門,草原登記在農牧部門等。而且,每個部門登記標准也不一樣。如今,明確國土資源部承擔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顯然改變了多頭登記管理的局面,能防止部門間扯皮,提高不動產統一登記效率。

之前,有關規定明確,將於明年6月底前出台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無疑,明確負責部門與制定統一制度,是進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兩大基礎。但在筆者看來,還應該明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實施路線圖和任務完成時間表,即實現的路徑是什麼,在什麼時間段完成什麼任務。這樣,才能按計劃有序推進。

盡管明確國土資源部為負責部門很有必要,也最合適,但是,僅靠一個部門的力量能否完成這項艱巨任務,坦率地說,讓人多少有些憂慮。

一是不動產種類繁多,僅靠一個部門或者一個系統很難早日完成任務。

據悉,不動產登記要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無疑,這個工作量很大。既需要技術支持,也需要住建、農牧、林業等相關登記部門配合,否則,很難順利完成任務。

二是國土部門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難防“假登記”。

據悉,這幾年為躲避限購或逃稅,不少人通過偽造房產証等虛假証明材料,申請房屋登記。還有很多“房多多”為了掩飾自己的財產,以多個身份証、戶口登記房產。如此一來,國土部門就很難鑒別、核實。很多地方是房管部門與公安部門聯手打擊房產登記造假。不動產統一登記時,也需要相關部門“配合作戰”。

三是一個部門難解不動產糾紛之“結”。不動產不僅包括公民私產,還包括政府、企業、軍隊和各種社會組織的不動產。長期以來,由於很多不動產產權不規范,涉及不動產的糾紛很多。隨著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行,相關人為爭取自己的權益,不動產糾紛必然增加。

以土地糾紛為例,據悉,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僅黑龍江就發生土地權屬爭議5883起,解決不到20%,可見,不動產糾紛多發、易發,而且不容易解決。如果沒有相關部門支持,尤其是,如果沒有司法機關的支持,國土部門恐怕很難完成不動產登記。據說,德國、瑞士、韓國等國家,就是法院負責不動產登記。

另外,小產權房等不合法的不動產如何登記,也是一個大問題。

綜合以上幾種原因,筆者認為,可以由國土資源部負總責,但不應該由一個部門獨自承擔。甚至有必要成立一個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辦公室,讓已經掌握不動產信息的相關部門、牽扯到不動產的相關機構配合工作,這樣,不動產統一登記才能早日完成,不會變成“馬拉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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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喬雪峰、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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