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區政府自2008年起直接向民眾發錢,當時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5000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發放3000澳門元。在此后的幾年裡,這項福利一直延續,且金額呈上漲趨勢。
2009年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分別獲發6000元及3600元,2011年分別調整至4000元及2400元,2012年分別漲至7000元及4200元,2013年亦繼續上漲,分別為8000元及4800元。
2014年澳門特區將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建議向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9000元,非永久居民5400元
澳門官方人士表示,政府出台現金分享計劃是順應民意的體現。澳門有能力持續向居民派錢,主要是由於經濟保持高速增長。2010年至2012年,澳門經濟增長年平均為19.5%。各項經濟數據都居於全球經濟體前列。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
跟隨新加坡等國的腳步,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香港也曾經發了不少紅包。在2008年,香港政府決定將財政盈余的400億港元拿出來,向市民派發紅包,即直接為月入低於1萬港元的每個強積金個人戶口注入6000港元﹔居住政府公屋的人免除一個月租金﹔2007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退稅75%,並提高個稅起征點﹔向每一個領取“生果金”的人一次性發放3000港元﹔並向每個符合標准的家庭補貼電費1800港元。后來幾年,香港特區也一直延續了這項政策。但這項政策卻在香港引起了不少爭議。
2014年1月18日香港特首梁振英發表《香港家書》強調,“派錢”政策將告一段落。他說,雖然特區政府有充裕的財政能力,但“錢應該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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