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武漢5月28日電 (本網綜合)湖北省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意見》共八條,擬定新一輪國企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經濟實現形式、國有資本運營方式、國有企業運行機制、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兩類國企不要求國有控股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堅持“有進有退、優進劣退”的方針。國企大體分為公共服務類企業、功能類企業、競爭類企業,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對公共服務類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對其他企業,可靈活掌握國有股比例,根據需要適時進退,不要求國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近期將組建省鐵路集團、中南工程咨詢設計集團兩大集團。
推進國企領導去行政化
國企用人機制和薪酬一直是頗具關注和爭議的話題。此次《意見》明確提出,要創新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市場化導向的選人用人機制,大力推進企業領導人員“去行政化”,新任企業領導人員一律不再確定其比照的行政級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選聘相關管理人員,尊重企業選人用人自主權。具備條件的,將企業經理層的選聘權下放給企業,並逐步取消備案。
專家解讀:政府和企業“分手” 促公平競爭
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龔益鳴認為,此舉目的就是為了打破國有資本在國企中的壟斷地位,讓政府和企業“分手”,避免政府給企業“吃小灶”,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推行的同時,也要警惕國有資產的變相流失。” 龔益鳴建議,在推動混合所有制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辦法,避免國有資產被賤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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