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凌晨1時許,一名男子急匆匆趕到朝陽路派出所報警,稱懷疑自己的女兒芳芳被人誘騙賣淫。隨后,民警迅速趕到報警人反映的朝陽路某酒店,將芳芳及另一女孩菲菲帶回派出所。
經初步審查,民警了解到,2012年11月,兩名少女被人誘騙到武漢市洪山區一帶后,多次組織她們到武漢及周邊地區、南昌、南京等地賣淫。而在芳芳、菲菲的敘述中,竟然出現了4名失蹤少女的名字,這立即引起辦案民警的高度警覺。
經研判,民警確定這是一起特大組織、引誘婦女賣淫案,犯罪行為跨多省市,受害人非常多,性質非常惡劣。該案先后被列為市督、省督和部督案件。
兩名少女告訴民警,她們於2012年11月被一對叫“舅舅”、“舅媽”的夫婦和趙某等人誘騙到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張黃新村一帶后,多次被迫賣淫。
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民警對該犯罪團伙進行收網。2013年4月8日,民警將趙某等團伙主要成員一舉抓獲。同年5月13日,該團伙組織者“舅舅”羅某在十堰城區落網。
查處組織賣淫團伙挖出系列介紹賣淫案
羅某是趙某的舅舅。趙某1996年11月出生,鄖縣人,在十堰一所中學上學期間認識了學妹小文,兩人很快熟悉了起來。
2012年11月,趙某得知舅舅羅某在武漢組織賣淫活動,手上很有錢,於是怦然心動,決定不讀書了,跟著他一起賺大錢。這正中羅某下懷,他讓趙某想辦法多找一些青春靚麗的女孩來,兩人聯手賺大錢。趙某於是找到了小文。
小文當時隻有13歲,正上初中一年級,在趙某的花言巧語下,跟他一起來到了武漢。在被趙某強奸后,小文就破罐子破摔,很快淪落為賣淫女。但她一個人明顯不夠,趙某就攛掇她回去多找幾位同學過來幫忙。
2012年12月,小文回到十堰,很快找到了同學、時年13歲的小玉,小玉當時還在上學,由於父母離異,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想有更多的零花錢。小文說,一起到武漢去吧,在那裡賣淫可以掙大錢。小玉就跟著她來到武漢,被羅某、趙某組織賣淫。
| 上一頁 | 下一頁 |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