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小文又介紹小月,小月又介紹小雨,小雨又介紹小麗,走上了賣淫的道路。就是這種通過熟人一個介紹一個的方式,羅某和趙某等人先后找來了6名在校女生,進行賣淫牟利。
案發后,小文因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免予刑事處罰,交由家長監管。
警方通過深挖羅某、趙某這個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的犯罪團伙,又挖出5起介紹未成年在校女學生賣淫的“案中案”,這些案件涉案人員總數近30人,其中半數是在校女學生。
警方介紹,這幾起介紹賣淫案中的女學生,並未受到什麼逼迫,而是自願參加,她們平時就在一個圈子裡混,大都是同學關系,一個串一個,串成了一個隱秘的圈子。
辦案民警介紹,這些未成年賣淫女,百分之九十來自父母離異家庭,從小缺少家庭溫暖,心理有創傷。有的家長管教嚴厲,越發使得她們形成反叛心理,加上年少無知,法律意識淡薄,很容易走上邪路。
當民警找到她們時,她們大都表現得很意外:“我並沒有違法犯罪啊,我這就跟市場上賣東西一樣,你憑啥抓我呀?”
加強對未成年少女的思想引導刻不容緩
十堰十余少女賣淫案提醒我們,加強對未成年少女的思想引導已是刻不容緩!
“首先應加強家庭教育。”辦案民警羅德剛認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庭教育不能缺位。家長應該加強跟子女的溝通,走進她們的心裡,及時進行疏導和教育。
其次,學校不能忽視學生特別是差生的教育。涉案的學生大部分學習成績差。對於正在成長期中的學生的思想動態、課外生活和交友交際,老師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和關心,不管是優等生,還是差生,都應一視同仁。
第三,必須加強社會風氣的淨化。《中國新聞周刊》曾發文認為,這些被稱為“援交妹”的年輕人是成年人世界的一面鏡子。我們不應一味指責孩子們的道德淪喪,而應該“審判”自己的行為與生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撰寫的《在校女學生援助交際問題研究報告》顯示,正是成人社會的不良影響,使部分青春期的孩子迷失了方向。隻有成年人建立起美好的公共生活、樹立起有尊嚴的價值標准,並且以此垂范,未成年人的世界才會變得清澈。(注:文中涉及的未成年賣淫女均為化名)楚天都市報訊記者 關前裕 通訊員 王林 麻玉國 宋建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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