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熟人”作案多用哄騙、威脅
昨日,導報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新羅區檢察院受理了12件強奸、猥褻未成年人案,12人被訴。
辦案人員說,從受理的案件看,未成年人性侵案主要有“熟人”,如家屬、親戚、朋友侵害未成年人﹔發生在校園“戀人”,留守兒童、弱智兒童等之間的侵害﹔利用網絡誘惑未成年人等特點。
其中,受害者呈低齡化,“他們性教育少,缺乏自我保護意識。”辦案人員說,“作案人員多採用哄騙、威脅等方式,對未成年人進行控制。”
譬如,有隔壁鄰居利用對方無防衛能力,強奸16歲智障女孩﹔姨夫強奸14歲的初中女孩,女孩日記中記下被侵害的時間、地點﹔一成年人以開車問路為由,強行將兩名未成年幼女拉上車猥褻的惡劣行徑等。
檢察官說法
社會要多方合力,保護未成年人
針對未成年人被侵害的行為,檢察院未檢科工作人員說,首先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家長、學校、老師等應多方合力,加強對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引導。對於留守兒童、無性防衛能力的,社會更應加強關護。
此外,未成年人自身,如果遇到一些不法侵害行為,要提高警惕,要及時告訴父母、老師,嚴重時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防止進一步受侵害。
最后,工作人員說,如果有發現家中的未成年人被侵害,不應該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而要勇敢地報案,防止事態的惡化,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注: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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