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0日電 (記者喬雪峰) 記者從審計署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3年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海集團)2012 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海集團總部及所屬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中海集運、中海發展、中海海盛)等8 家所屬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審計署審計發現,2012 年,中海集團及所屬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在工資總額之外,以勞防用品費、健身費等名義發放或報銷職工個人支出459.29 萬元﹔2012 年,所屬船研所差旅費和會議費等4項費用超標准使用137.98 萬元。
審計發現,2012 年,所屬中海工業有限公司江蘇公司造船基地2 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不全即開工建設,涉及概算金額1946.15 萬元﹔至年底,收購和征用的3713.81 畝土地未及時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証﹔9 個項目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3844.15 萬元。2013 年,所屬中海工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超出授權額度2.04 億元,競拍商業地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