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估價值30萬元
劉先生說,被打破的花瓶是朋友在他公司開業的時候贈送的,非常精美,他一直非常珍愛。
從劉先生提供的該花瓶的相關証書可見到該作品的簡介,作品名為《杜鵑迎春》,系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彭競強及兒子彭鬆先生共同創作設計的,該作品原作為500件瓶陳設於北京人民大會堂。彭競強先生作品深受廣大陶瓷愛好者喜愛,作品一問世即被搶購一空,具有很高的觀賞和收藏價值。
而劉先生家中的花瓶,是按原作器型花面比例縮成100件瓶,編號發行6000支。
由於花瓶被打碎,劉先生找到了上海一家藝術品鑒定機構對其花瓶進行初步估價,將作品圖片以及相關收藏証書通過網絡發送給鑒定機構人員,得到的初步估價為30萬,而具體市場價值還要進一步的實物評估。
律師說法
工人損壞物品,賣場也有責任
福建理海律師事務所梁瑛律師分析認為:送貨工屬於家電賣場的工作人員。因此,該送貨工是在履行家電賣場從給付義務過程中給劉先生造成財產損害的,家電賣場應承擔賠償責任。家電賣場在賠償后可根據其與該送貨工之間的合同關系性質以及過錯責任向其追償。
因損害的物品即該花瓶的價值不菲,且就其市場價值雙方存在爭議,可由雙方協商共同委托第三方進行專業的評估鑒定,從而確定損害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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