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通過租車軟件租到一輛轎車,該車司機稱車輛行駛本上寫的是非運營車輛 攝影/本報記者袁藝
針對部分經營者使用私家車從事運營的情況,昨日,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下發通知指出,嚴禁把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同時,不允許汽車租賃企業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
而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調查發現,仍有個別租車軟件提供的租車服務的車主稱自己的車是非營運車輛。
政府新規
嚴禁私家車用於租賃經營
昨日,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下發通知,嚴禁把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據市運輸管理局介紹,經核查一些經營者主動與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租車事宜,或自行登記注冊汽車租賃企業但不按規定備案,同時將各類私家車聚於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而是在沒有取得合法營運資質的情況下,以提供便利租車服務為名從事非法營運活動。為此,市運輸管理局下發《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規范客運市場。
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用於租賃的車輛應當為汽車租賃經營者所有。嚴禁把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汽車租賃經營者在取得營業執照后,租賃經營車輛在購置和辦証后,應當及時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車輛行駛証件注明的車主名稱應當是持証的汽車租賃經營者﹔將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的,屬於違規行為。
租賃車輛不得用於未經許可的出租等行業運營,汽車租賃經營不等同於客運經營。《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因此,無論是汽車租賃經營者,還是汽車租賃承租人(租用者),在沒有取得合法客運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營運活動的,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汽車租賃企業不得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不得為其他經營戶代開發票,不得為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非法營運者提供或變相提供各種便利條件。但目前尚沒有出台具體罰則。
記者暗訪
約車司機:所開車輛是自己的私家車
昨日下午6時,北青報記者使用“易到用車”聯系到一輛轎車,從阜成門的天意市場上車到牡丹園附近下車。根據下單時易到用車軟件上的信息顯示,這輛汽車的車輛所屬單位是北京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下單成功后,司機就立即通過電話與記者溝通好上車地點。15分鐘后,司機陳師傅接上了記者。
陳師傅稱,他並不是易到用車的專職司機,只是兼職做這個,平時他主要是自己開車接一些私活。“說實話,易到用車對我來說掙不著什麼錢,還是我自己出去拉活兒掙得多,只是沒活兒的時候才會用它找找的。”陳師傅說,他也關注到了交通委發布的新的通知,就在昨天上午易到用車也曾一度無法正常接活兒,但下午又能使用了。“我們有個叫車軟件的群,有不少都是上班的私家車,都是利用下班時間兼職拉活兒掙點油錢。”
“現在還不知道這個通知會不會對我們造成影響。要是以后管理嚴了,肯定就不能再用軟件找活兒了。”陳師傅說。
當記者詢問陳師傅的車是否屬於軟件上顯示的某汽車服務公司時,陳師傅說車是他自己的。“現在我的行駛本上還是非營運車輛,要是真把我的行駛本改成營運車輛,那時候我才能多掙錢呢。”陳師傅說。
業內反應
租車軟件公司和租賃公司反應不一
租車軟件公司易到:不會進行業務調整
易到用車市場部品牌總監胡續雷稱,對新政已經了解,易到一直在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建立合規的約租車平台,溝通仍在進行中。胡先生認為,通知主要針對傳統汽車租賃企業。易到作為提供用車供需雙向信息的互聯網平台,並不屬於通知所針對的企業類別,所以不會受到直接的影響。同時,通知會使租賃公司的汽車來源更加合法,也客觀上降低了易到和租賃公司合作的風險。目前,公司也不會針對通知進行業務調整。
PP租車:自己不屬汽車租賃經營范疇
PP租車發表聲明稱,新規明確的管理對象為客運市場的租賃經營行為,即提供“帶駕”服務的約租車服務提供商。而PP租車是P2P汽車共享自駕模式,不屬於汽車租賃經營的范疇,且不提供“帶駕”,故此條新規對PP租車所屬的P2P租車共享平台並不適用。PP租車公關經理徐先生認為,盡管其租賃的確實是私家車,但PP租車起到的只是中介的作用,並且其不提供駕駛員,也不構成運營行為。
一汽車租賃公司:受影響大 可能去外地發展
韓軍先生所在的租賃公司即是與易到合作的租賃公司之一,他聽到通知后表示會受到相當大的影響。韓先生介紹,由於自己所在的公司規模較小,很難拿到牌照。公司具有運營資格的汽車隻有10輛左右,遠遠不能滿足客戶租車的需要。韓先生說:“以前管理不嚴的時候,我公司和其他的小租賃公司名下都有不少私家車運營,現在管理嚴格了,也不敢用私家車了。”據韓先生介紹,如果一直拿不到牌照自己也可能去外地發展。
行業協會
規范行業發展 行業協會歡迎
作為全國直營網絡最大的連鎖租車企業,一嗨租車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通知的出台對於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規范行業服務細則有著積極的正面意義。
“其實這次的通知中所要規范的內容,早就已經在相關的政策條例當中出現了。”北京出租汽車暨汽車租賃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說,“這次以通知的形式再次明確,也是為了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對這樣的政策,我們當然是持歡迎態度了。”記者池海波 本報記者 劉珜
實習記者 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