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3日電(記者 李金磊)中國正在加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國務院日前發文明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並提出中小學可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
這是中國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強調落實帶薪休假。專家指出,此次意見基本明確了帶薪休假落實的路線圖,隨著推動力度的加大,有望逐步扭轉當前帶薪休假落實難的尷尬現狀,實現2020年基本落實帶薪休假的目標可期。
帶薪休假路線圖基本明確 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
繼2013年出台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確定“帶薪休假到2020年基本落實”的時間表后,帶薪休假落實的路線圖今年也基本明確。
21日公布的《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該意見還提出,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並要求教育部等部門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體措施。
連續兩年在兩會提出加大帶薪休假落實力度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長黃細花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上述意見基本明確了帶薪休假的路線圖。隨著帶薪休假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和勞動監察的范圍,未來政策落地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制約旅游消費潛力釋放的最大瓶頸就是長假短缺,推進帶薪休假的落實,有利於增加群眾出行,使得旅游消費更合理釋放,也有助於分散出行,緩解黃金周和小長假擁堵,促進旅游業健康發展。
劉思敏指出,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旨在通過行政途徑促使地方政府推動帶薪休假的落實。而“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則有利於各地實現分批休假,錯峰出行,同時這也是一種倒逼,孩子放春假客觀要求父母帶薪休假也落實到位,才能與孩子同步出游。
官方今年四提落實帶薪休假 落實難問題有待破解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上述意見的出台,今年以來,中國官方已至少四次強調落實帶薪休假。此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和7月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均提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今年1月份也曾明確表示,將推動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官方屢次強調帶薪休假落實的背景是,年休假制度在一些企業中一直存在實施難的情況,帶薪休假的落實情況參差不齊,一些職工想休不敢休、想休不能休,無法利用帶薪休假的時間安排屬於自己的假期。
人社部的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起來相對較差。
對於落實難的原因,黃細花分析,企業的逐利性和職工的弱勢地位,是導致帶薪休假難落實的主要原因。黃細花指出,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斷上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願主動落實帶薪休假。另一方面,職工因個人謀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動維護自己的休假權益。
此外,執法監督和處罰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雖然《勞動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帶薪年休假有明確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還規定了相關處罰措施,但目前執法監督並不到位,處罰力度不夠,鮮有用人單位因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而受到處罰的案例。
黃細花建議,今后應該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推動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各級黨政機關領導應帶頭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形成示范效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職工帶薪年休假作為勞動監察的專項內容,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要採取集體協商等有效措施維護職工的合法休假權益。
專家還表示,應盡快出台落實帶薪休假的相關細則,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從重追究不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以不斷提高帶薪休假的落實率。
黃細花表示,隨著路線圖的基本明晰和推動力度的加大,帶薪休假的落實正進入加速通道,實現2020年基本落實帶薪休假的目標值得期待。(完)